第六章 招生體檢標準
第三十一條 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則予正常錄取。
第三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管理規定予以調整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色盲色弱的考生有嚴格的專業限制,請考生在填報志愿時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填報。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三十三條 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執行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規定。學費標準:醫學類專業7660元/人·學年;理工類、外語類專業6850元/人·學年;管理、經濟、法學類專業6060元/人·學年。上級物價部門如對收費標準有所調整,則按最新核定的標準執行。
住宿費: 執行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審批的相關標準【1500元∕人·學年,1700元∕人·學年(帶空調)】(宿舍水電實行定額管理,超出部分的費用,由學生自付)。上級物價部門如對收費標準有所調整,則按最新核定的標準執行。
第八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四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學校每年拿出專項基金,設立多項新生獎學金項目,用于獎勵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并被錄取的優秀新生;同時建立健全了優秀學生獎學金、單科課程成績優勝獎、國家獎學金、社會專項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減免學費、困難補助等形式的獎學助學機制,使每一個家庭經濟有困難的學生能夠安心學習,順利完成學業。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六條 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監察處
聯系人:于老師
監督電話:020-61648106
傳真:020-61648107
電子郵箱: jwjccwxc@163.com
第三十七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 020-61648502 61648504
電子郵箱: zsb@smu.edu.cn
學校網址:http://www.fimmu.com
招生網址:http://portal.smu.edu.cn/bkzs/
第十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適用于南方醫科大學2018年本、專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由南方醫科大學委托南方醫科大學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