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確保招生錄取工作 “公平、公正、公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各相關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教育廳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校招生工作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的全稱為廣西科技師范學院,部標代碼為11546。
第三條學校為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是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培養普通本科、專科(高職)等各類高級人才。
第四條本章程僅適用廣西科技師范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專科招生工作。準予畢業的學生發給國家認可并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備案、院校名為廣西科技師范學院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或《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本科畢業生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可授予學士學位。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學校成立由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校的招生規程。招生辦公室是學校常設機構,負責處理學校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務,工作職責主要有:貫徹落實教育部、各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委員會、教育廳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和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有關決定,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組織招生宣傳,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錄取考生,處理錄取工作中的遺留問題等。
第六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監督領導小組,負責對招生監督工作的領導和重要事項的研究處理,指導實施對學校招生錄取的監察與監督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2018年學校面向廣西壯族自治區、天津市、遼寧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海南省、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云南省、陜西省、黑龍江省、江蘇省、河北省、山西省等20個省、市、自治區招生。所有分專業招生計劃和錄取批次以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教育)考試院向社會公布為準。
我校本、專科專業與企業合作辦學的有:本科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大數據方向)專業與曙光信息產業股份有限公司合作辦學;本科軟件工程專業與中關村軟件園合作辦學。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根據教育部和各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教育)考試院有關文件的要求,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考試的成績及部分省市高考成績為依據。繼續深入實施高考招生“陽光工程”,堅持公平競爭、公開選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九條實行遠程網絡錄取方式。
第十條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教育)考試院監督”的辦法,在公布的招生計劃內,原則上從高位次到低位次進行錄取。具體如下:
1、普通文史、理工類專業錄取規則:為了盡量滿足考生的專業志愿和提高入學率,對普通類專業進檔考生采取“志愿優先,位次排序”的規則安排專業。其中江蘇考生采用“先分數后等級”的排序規則。如遇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未對考生進行位次排序,在同分情況下,對線上進檔的同批次同科類同志愿考生,按位次排序規則排出位次,在招生計劃內,從高位次到低位次進行錄取。位次排序規則:總分(總成績+照顧分)—總成績(高考各科成績之和)—語文科成績—數學科成績—綜合科成績—外語科成績(不含口試成績)。即:同科類同志愿考生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總分高者排在前面;如果總分相同,則按總成績排序,總成績高者排在前面;依次類推。
2、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
廣西體育類專業按順序志愿投檔,以綜合分做為投檔基準分,我校對進檔考生按“先專業分,后文化分”排序規則錄取;其他省份按照“先志愿,后專業分,再文化分”的規則錄取。
3、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1)本、專科藝術類專業:本科音樂學專業藝術術科科目為“理工+音樂類”、“文史+音樂類”,本科美術學專業藝術術科科目為“理工+美術類”、“文史+美術類”,專科藝術設計專業藝術術科科目為“理工+美術類”、“文史+美術類”。我校沒有設藝術專業校考,認可生源所在省的藝術專業招生統考成績,對進檔考生先按專業術科成績排序,術科成績相同按照文化總分(總成績+照顧分)排序,若文化總分相同,則按考生位次排序,從高位次錄取到低位次。如果此項與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相沖突的,以所在省文件為準。
(2)專科音樂教育、美術教育專業錄取規則:該專業為高職高專提前批單獨批次,執行普通高職高專文理科錄取分數線。原則上對考生藝術術科科目不限,但音樂教育專業優先錄取有音樂類科目成績的考生,美術教育專業優先錄取有美術類科目成績的考生。錄取規則為:考生文化總分(總成績+照顧分)上線的情況下,對進檔考生以藝術術科成績(音樂類、美術類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若藝術術科成績(音樂類、美術類成績)同分,則看文化總分成績,文化總分高的先錄取,若文化總分相同,則看考生位次排序,位次排在前的先錄取;若計劃未完成的情況下,則看有其他藝術術科成績(非音樂類、美術類成績)的考生,按文化總分成績排序,文化總分高的先錄取,若文化總分相同,則看考生位次排序,位次排在前的先錄取;若計劃還是未完成的情況下,可錄取無藝術術科成績的考生,以文化總分(總成績+照顧分)從高到低錄取,若文化總分相同,則按位次排序,從高位次到低位次進行錄取。
4、本科專業民族班錄取規則:僅招收廣西區內少數民族考生。錄取規則同“普通文史、理工類專業錄取規則”。錄取后的民族班考生與本專業普通錄取考生編在一個教學班授課,不另外編班。
第十一條“專業調劑”的錄取規則:填有“服從部分專業調劑”的考生,在專業志愿達不到錄取條件的情況下,學校將調劑錄取到其服從的部分志愿專業里;填有“服從所有專業調劑”的考生,在專業志愿達不到錄取條件的情況下,學校將分析其綜合素質及志愿情況,調劑錄取到其他專業。因所服從的專業計劃已錄滿或填報“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則作退檔處理。因錄取時間緊迫,對調劑錄取和退檔的考生,學校不再征求考生意見。
第十二條各專業錄取人數原則上按已公布的各專業的招生計劃進行錄取。錄取過程中若出現某專業生源不足時,經各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教育)考試院批準,在全校總計劃不變的情況下,適當調整各專業錄取計劃數,減少線上生源不足專業的招生計劃數,增加生源充足專業的招生計劃數。
第十三條考生體檢和專業限報按照國家教育部、衛生部、殘聯共同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建議殘疾或頭臉部有明顯缺陷等影響畢業后順利走上教師崗位的考生,慎重填報我校師范類專業。
第十四條我校各專業對外語語種不限制,入學后,對非外語專業的學生,學校以英語作為公共外語教學的語種,對考生無性別限制。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五條學費按照自治區物價局批準的標準收取(各專業均按學分收取學費,本科專業四年總計180學分,專科專業三年總計135學分,每學分收費請參考學校招生網頁)。
第十六條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專業介紹、獎助學金政策等詳細信息見學校招生網頁。
第十七條學校設有兩個校區,分別為來賓校區和柳州校區。來賓校區地址:廣西來賓市鐵北路966號,郵政編碼:546199,招生咨詢電話:0772-6620895 6620896(兼傳真);柳州校區地址:柳州市柳北區君武路170號,郵政編碼:545004。學校網址:http://www.gxstnu.edu.cn/。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八條本章程適用于廣西科技師范學院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由廣西科技師范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學校此前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