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1.為規范招生管理,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保障中國刑事警察學院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關于加強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招錄工作的意見》《關于公安院校公安專業人才招錄培養制度改革的意見》,以及《教育部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關于做好2018年公安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結合學院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2.本章程適用于中國刑事警察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公安專業的招生工作。
3.我院招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持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接受紀檢監察督察等部門、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學院概況
1.學院全稱:中國刑事警察學院,英文名稱為Criminal Investigation Police
University of China。學院國標代碼為10175。
2.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3.辦學地點:遼寧省沈陽市皇姑區塔灣街83號。
4.辦學層次為本科及以上。
5.我院是國家公辦的公安部直屬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始建于1948年5月。1981年,經國務院批準,中國刑事警察學院成為我國第一所開展本科學歷教育的公安院校。具有鮮明公安特色的學科專業體系,按照偵查類、刑事科學技術類和新興偵查技術類三個專業群的培養定位,形成了教學、科研、辦案三結合的辦學模式,被譽為“東方福爾摩斯的搖籃”。
三、組織機構
1.我院設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院長擔任,成員由相關院領導和部門負責同志擔任。
2.我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3.我院紀檢監察處為本科招生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對本科招生工作實施全面監督。
四、招生計劃
按照《關于公安院校公安專業人才招錄培養制度改革的意見》等文件精神,我院公安專業招生計劃按照定向原則編制。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會同編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財政、公務員局等政策主管部門提出的對我院公安專業人才需求,綜合考慮學院辦學條件、歷年生源狀況等,編制分省招生來源計劃。
招生計劃適當向尚未開辦公安院校或尚未開展本科層次公安教育的省份傾斜,適當向艱苦邊遠省份傾斜,并足額落實國家“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由于公安工作高風險、強應急、超負荷的特殊性,公安專業女生計劃數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5%。
招生計劃經我院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院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并報公安部、教育部審批后,由我院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五、報考資格條件及政治考察、面試、體檢、體能測評要求
1.報考資格條件。報考我院公安專業的考生,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忠于祖國、忠于人民,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和法制觀念;
(5)熱愛公安事業,志愿從事公安工作;
(6)高中畢業(應屆、往屆考生均可報考);
(7)年齡為十六周歲以上、二十二周歲以下(1996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間出生),未婚;
(8)思想政治素質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政治條件;
(9)身體、心理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體檢標準。
2.報考我院公安專業的考生,均須有明確的生源地。考生的生源地為其參加高考時的戶籍所在地。志愿報考我院公安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由生源地省級公安機關組織的政治考察、面試、體檢及體能測評。政治考察、面試、體檢或體能測評結論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政治考察。政治考察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規定執行。
4.面試。面試主要從報考動機、言語表達、身體協調性等方面,辨識考生是否適合從事公安工作。
5.體檢。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規定執行,詳見《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同時,還應符合下列條件:
(1)身高:男生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體重:男性體重指數(單位:千克/平方米)在17.3至27.3之間,女性在17.1至25.7之間。
(3)視力:單側裸眼視力4.8及以上。
(4)色覺:無色盲、色弱。
6.體能測評。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如下:
(1)50米跑。可測次數:1次,合格標準: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遠。可測次數:3次,合格標準: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測次數:1次,合格標準: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體向上(男)/仰臥起坐(女)。可測次數:1次,合格標準:男性≥9次/分鐘,女性≥25次/分鐘。
以上4個項目中有3個及以上達標的,體能測評結論為合格。
7.報考我院公安專業新疆協作計劃,以及內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招生計劃的考生,必須參加西藏、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政治部組織的政治考察、面試、體檢及體能測評。
8.特別說明。在高考前已開展面試、體檢、體能測評和政治考察工作的浙江、西藏等省份,面試、體檢、體能測評和政治考察的項目和標準仍按照2018年該省份公安廳(局)會同教育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規定執行。
六、錄取規則
1.錄取批次。我院公安專業招生錄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進行。未被錄取的考生,不影響其在后續批次被其他高校錄取。
2.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
(1)報考我院偵查學、公安情報學、經濟犯罪偵查、涉外警務、刑事科學技術、網絡安全與執法及公安視聽技術專業的考生,成績需達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2)報考我院治安學、禁毒學、警犬技術專業的考生,成績需達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3)在已合并本科錄取批次的省份,報考我院公安專業的考生,成績需達到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
3.調檔比例。我院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主管部門本科招生調檔要求,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調檔比例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調檔比例為100%。根據上海市、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在上海、浙江的調檔比例為100%。
4.錄取原則及專業分配方法。
(1)順序志愿投檔。對面試、體檢、體能測評和政治考察均合格且符合我院調檔要求的考生,我院執行“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當同批第一院校志愿考生生源充足時,原則上只錄取第一院校志愿考生。當第一院校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時,錄取其他院校志愿考生。專業分配方法:按照院校志愿順序,根據考生投檔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錄取并確定專業。確定專業時不設專業級差,對于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考生,若服從專業調劑,則由我院進行專業調劑錄取。
(2)平行志愿投檔。對面試、體檢、體能測評和政治考察均合格且符合我院調檔要求的考生,我院執行“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根據考生投檔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錄取并確定專業。確定專業時不設專業級差,對于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考生,若服從專業調劑,則由我院進行專業調劑錄取。若第一次投檔生源不足,剩余計劃將進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錄取原則及確定專業方法與前一致。
5.高考綜合改革和特殊地區錄取規則。
(1)上海、浙江實行高考制度改革,考生須滿足我院相關專業當年對選考科目的要求,并按照上海、浙江招生方案及有關辦法錄取。
(2)我院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錄取規則。
(3)我院在江蘇省,要求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為BB(含BB)以上,對進檔考生執行“先分數后等級”的錄取規則。
6.投檔成績相同考生處理辦法。對于投檔成績相同考生,我院錄取將按照: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成績,高分優先錄取。上海、浙江考生的優先錄取順序分別按照上海市、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規定的同分處理辦法執行。
7.加分政策。我院在調檔時,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同一考生若有多項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加分不得超過20分(含)。我院按照加分后的投檔分數進行錄取。
8.外語語種。我院公共外語課及相關專業課不具備非英語語種開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