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哈爾濱北方航空職業技術學院(以下簡稱“學院”)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全稱為哈爾濱北方航空職業技術學院,學院校址設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阿城區河東街道繼水路1號
第三條 學院經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行政主管部門為哈爾濱市人民政府,業務主管部門為黑龍江省教育廳。
第四條 學院辦學定位及人才培養目標
辦學層次:專科
辦學類型:民辦高等職業學校
學制:三年
人才培養目標:學院依托行業企業,服務社會,致力于為交通運輸行業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具有事業心、責任感、工匠精神、職業素養和創新意識,熟練掌握職業崗位專業基礎理論,具備較強實踐動手能力,能夠在交通運輸行業從事通用航空器維修、空中乘務、空中安保、機場服務、高鐵服務、地鐵服務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
第五條 學院開設通用航空器維修(600416)、空中乘務(600405)、機場運行(600408)、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600606)4個專業。
第六條 學生學業成績合格,可獲得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職(專科)畢業證書,所頒發畢業證書的學院名稱為哈爾濱北方航空職業技術學院。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 學院成立由常務副院長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負責學院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和開展招生考試工作必備的辦公設備、場所、設施。
第八條 招生辦公室的主要職責為:
1. 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以及主管部門和有關省級招委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
2. 根據省教育廳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并報送本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3. 制訂本校招生章程;
4. 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工作;
5. 組織實施本校招生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本校招生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6. 對擬報考考生進行面試,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
7. 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8. 支持有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9. 根據考生或者其法定監護人的申請,對高校有關招生錄取行為進行調查、處理并給予答復。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規則
第九條 學院招生計劃按照當年黑龍江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具體招生專業和招生人數,以生源所在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的確認計劃為準。
第十條 學院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當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關文件的規定,遵循學院在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計劃以及考生志愿,按考生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錄取工作采取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方式,并根據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確定的錄取方式開展錄取工作。
第十一條 分專業錄取時,以“分數優先,遵照志愿”為原則,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內蒙古自治區考生按照“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確定專業)。各專業的錄取以高考總分為準,對考生單科成績不做具體要求。投檔成績相同時,理科考生按照數學、外語、語文成績順序擇優錄取,文科考生按照外語、語文、數學成績順序擇優錄取。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二條 對于符合國家照顧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照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的規定提檔;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以高考原始分作為錄取和分配專業的依據。
第十三條 學院2018年招收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考生通過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考試,按照考生所在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劃定的錄取分數線進行錄取。
第十四條 根據學院各專業的就業方向,用人單位普遍具有崗位要求,建議考生參照以下條件慎重報考我院。
1. 年齡小于21周歲(1997年9月1日后出生);
2. 五官端正,體格健康,身材勻稱,舉止端莊,心理素質好,氣質佳;
3. 身高(凈身高)要求:
女:163cm(含)-175cm(含)
男:173cm(含)-185cm(含);
4. 體重要求:
女:體重(kg)=「身高(cm)-110」±「身高(cm)-110」×10%;
男:體重(kg)=「身高(cm)-100」±「身高(cm)-100」×10%。
5. 眼球無變形、無斜視、無色盲、色弱,矯正視力C字母表0.5以上;
6. 口齒清楚,普通話流利,英文發音基本準確,聽力正常;
7. 無紋身、無皮膚病,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或腫塊,膚色好;無精神病史或癲癇病史,無傳染病及各類慢性疾病,肝功能及心肺功能正常,無重大病史;無駝背,走路無內外八字;如有腋臭須治愈后方可入學;
8. 面試、體檢、政審合格。
9. 備注:
(1)高考后學院將統一組織面試,建議考生面試通過后進行報考,具體事宜詳見學院網站通知;
(2)通用航空器維修專業僅限理科、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體重不做特殊要求。
(3)新生入學后,學院統一進行新生入學復查工作,復查不符合者,將按國家和學院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章 收費標準及獎學金制度
第十五條 學院根據黑龍江省物價局、黑龍江省財政廳下發的有關規定收取學費。
第十六條 學費標準:
空中乘務專業、通用航空器維修專業學費為 17000元/年;
機場運行專業、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專業學費為15800元/年。
第十七條 學院設置獎學金制度。獎學金的評定與發放,依照教育部、黑龍江省教育廳和學院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八條 學院聯系方式:
學院網址:http://www.habeihang.com
官方微信:habeihang
官方QQ:26328988
招生咨詢電話:0451—53701677
招生電子郵箱:hbhzhaoshengban@163.com
第十九條 本章程根據教育部、生源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當年招生政策情況進行調整和修訂。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于哈爾濱北方航空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自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核準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