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下達2019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通知》,我院2019年繼續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碩士學位研究生。
一、招生專業與生源范圍:
(一)招生專業:國際法學、國際關系、外交學、國際政治、政治學理論、科學社會主義與國際共產主義運動、世界經濟。
(二)生源范圍:內蒙古2人、廣西2人、新疆4人。
二、招生原則: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招生工作實行“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和“自愿報考、統一考試、適當降分、單獨劃線、擇優錄取”的原則。學生畢業后,按協議回定向地區和單位就業。其中,在職考生回原單位;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回定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就業。
三、報名與考試:
(一)報考條件
1、考生應具備《外交學院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規定的普通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政審合格,立志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2、考生應來自前述生源范圍,且須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民族教育處(未設民族教育處的由高等教育處等相關處室)審核同意。
(二)報考程序
1、考生在報考前需填寫《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可從外交學院研究生部網站下載),并經原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民族教育處(未設民族教育處的由高等教育處等相關處室)審核蓋章。
2、考生必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進行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網上報名,報名時間和方式與全國普通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相同,通過教育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系統中“專項計劃”欄目應選擇“少數民族骨干計劃”,“招生單位所在地區”選擇“北京”,“招生單位”選擇“10040外交學院”,“院系所名稱”選擇要報考的研究所或院系,然后選擇報考專業等報考信息。
3、獲得報名許可的考生,持《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到報考點所在省區的省級招辦領取“網報校驗碼”,完成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4、通過現場確認后,考生須將已蓋章的《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直接寄到外交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展覽路24號外交學院研招辦,郵編:100037
特別提醒:請考生務必牢記自己網報時的用戶名和密碼,后期打印準考證和調劑等均需使用。
(三)初試
1、報考該計劃的考生必須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統一入學考試。
2、考試科目、內容及要求均與普通計劃考生相同。
(四)復試
1、復試工作由各招生院系所負責組織實施。根據教育部公布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復試基本分數線,以及各研究所、院系具體報名和初試成績情況,結合各單位的學科特點和要求,確定具體復試分數線和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復試的方式及程序與普通計劃考生相同。
2、未報考該專項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入該計劃復試,報考該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專項計劃以外調劑復試。
四、錄取:
1、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錄取實行“計劃單列,擇優錄取”的規則。計劃單列是指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與普通的研究生招生計劃分別用于錄取對應類別的考生,兩類考生不形成競爭。錄取時考生不得調入或調出該專項計劃。具體錄取由所報考的研究所或院系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含初試和復試成績),并結合思想政治表現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錄取名單。
2、所有被錄取為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碩士研究生考生錄取類別均為定向就業,必須在錄取前由培養單位牽頭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在職考生與所在單位和定向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簽訂協議書,非在職考生(含應屆畢業生)與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簽訂協議書。學生必須保證畢業后按定向協議到定向單位或地區就業。
3、被錄取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按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招生院系所規定確定是否接受為期一年的基礎強化培訓。
4、被我校錄取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初試成績已達到所報考研究所或院系普通招生計劃復試分數線(或普通招生計劃國家復試分數線)和復試錄取要求的,可免除一年基礎強化培訓,直接進入碩士研究生階段課程的學習。
5、錄取的非在職考生人事檔案轉入我院,戶口可自由選擇是否將其轉入我院(若需要遷轉戶口,只能在錄取當年的8月底或9月初與其他非專項計劃錄取的新生入學時一并辦理,基礎強化培訓至碩士畢業期間的時間內無法單獨辦理戶口遷轉手續)。錄取的在職考生不遷移戶口,人事檔案由定向單位保管。新生的黨團組織關系需轉至強化培訓單位,培訓考核合格后組織關系轉至我院。
6、2019年錄取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學費、住宿費、生活費等按國家及基礎培訓高校和我校相關規定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