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入圍錄取原則
1.凡報考我校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均應參加我校高水平運動隊體育專項測試。
2.我校將根據考生參加體育專項水平測試的成績,按照教育部高水平運動員招生規定,并結合我校高水平運動隊的建設需要,擇優認定部分考生,并按規定上報公示后,經省級招生部門審核通過后視為取得我校高水平運動員專項水平測試合格。
3.獲得我校體育專項水平測試合格的高水平運動員,本著自愿的原則,與我校簽訂《華僑大學2019年高水平運動員招考協議》。如考生所在省份有統一組織高水平運動員資格測試,必須在獲得相應的省級高水平運動員資格認定后,方可簽訂上述協議。
4.與我校簽訂招考協議的高水平運動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予以錄取:
(1)獲得我校認定為A類等級的考生,且參加國家體育總局統一組織的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單獨招生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我校要求。
(2)獲得我校認定為B類等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65%的,學校提出申請,報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按有關規定錄取。
(3)獲得我校認定為C類等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學校根據招生計劃及運動隊建設需要,由學校提出申請,報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按有關規定擇優錄取。
備注:本科不分批次的省份,上述“本科二批錄取控制線”按照生源省份制定的高水平運動員招生錄取控制線的相關規定執行。
健將與一級運動員經測試,達到B類或C類標準的,自愿按相應等級錄取,可以申請。學校將按相應等級給予測試加分或優先認定,具體按華僑大學2019年高水平運動員專業測試內容和管理辦法執行。
特別提示:認定為B、C類等級的考生,須于2019年7月6日前(以寄件日郵戳為準)將網上查詢的成績及志愿填報表截圖保存打印后(考生親筆簽名、中學蓋章),郵寄至我校招生處(通訊地址: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華僑大學招生處,郵編:362021,聯系電話:0595-22695678);逾期未郵寄者影響錄取的后果自負。
5.與我校簽訂招考協議的高水平運動員,必須參加2019年高考,在高水平運動隊批次報考華僑大學;無高水平運動隊批次省市的考生須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報考華僑大學。
高水平運動員的招生專業計劃單列,不占用我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招生專業計劃。
6.我校有權要求對參加測試的考生進行興奮劑抽查檢測,檢測費用由考生本人負擔,藥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學費標準
高水平運動員入學后根據所錄取的專業收費標準收費,學費標準為5460元/年。到校后表現突出的運動員還將有機會享受“華僑大學姚加茂體育基金”獎勵。學費標準按當年福建省物價局批準為準。
八、約束及監督機制
1.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參與、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監察電話:(0595-22693678)
2.學校根據相關規定將測試合格名單報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備案,并經生源所在地的省級招生部門審核后,由教育部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為:http://www.chsi.com.cn)對合格考生名單進行集中公示。未經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錄取。
3.認真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違反規定的工作人員,要嚴厲查處;凡通過弄虛作假等欺騙手段報考或錄取的考生,一經發現,取消當年報考或錄取資格。
九、關于優秀運動員免試入學
符合《國家體育總局科教司關于做好2019年優秀運動員免試進入高等學校學習有關事宜的通知》(體科字〔2018〕131號)的優秀運動員,請于2019年1月22日前將申報材料以中國郵政EMS方式寄達我處(寒假期間不接受其他形式快遞件,后果自負),我校根據運動隊建設需要審核通過后回寄申請表,逾期不再接受申請。
十、其他
考生報到、測試時,學校不統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費、食宿費自理。
十一、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595-22693589(華僑大學體育學院,9:00-11:30),0595-22695678 (華僑大學招生處,1月8日-18日以及2月25日以后的上班時間),傳真:0595-22691575(24小時,自動)。
有關信息敬請留意華僑大學相關網頁:
http://zsc.hqu.edu.cn(招生處)
http://tyxy.hqu.edu.cn/(體育學院)
附件詳見:http://zsc.hqu.edu.cn/info/1024/262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