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現場確認報名
1.現場確認須攜帶一下相關材料:
①《青島科技大學2019年高水平運動員測試報名表》(附件1)和近期免冠2寸照片兩張;
②學歷證明的原件與復印件、高考報名信息確認單原件與復印件,
③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④運動員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⑤在國家體育總局“運動員技術等級綜合查詢系統”查詢本人運動員技術等級的查詢結果打印件;
⑥省級(含)以上運動成績證書、參賽秩序冊、成績冊原件和復印件;
⑦測試期間人身意外險保單(要求考生提前自行購買);
⑧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還必須提供與高級中等教育相當的學習證明和成績單的原件和復印件,以及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對同等學力進行認定的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報名所需材料與掃描件不符者或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確實無法提供成績冊、秩序冊原件的,可使用復印件,但必須由賽事主辦單位在封面和體現考生姓名位置蓋章。
2.現場確認時間和地點
足球、橄欖球:現場確認及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地點:青島市嶗山區松嶺路99號青島科技大學嶗山校區體育學院辦公室
五、選拔辦法
1.審查報名材料
橄欖球和足球考生現場確認報名當天攜帶本人相關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方可報考我校。
2.體育專項測試
①足球測試
我校足球專項測試將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和測試選拔需要,合理安排考試時間、項目及評分標準,詳情以公布信息為準。
a.測試時間和地點
時間:現場確認及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地點:青島市松嶺路99號青島科技大學嶗山校區足球場;
所需證件:身份證、測試期間人身意外險保單(要求考生提前自行購買)。
b.測試內容
守門員:60米跑、踢遠、撲接球、分隊比賽。
其他位置:60米跑、25米運球過桿、射門、分隊比賽。
②橄欖球測試(全國統測)
橄欖球項目測試實施全國統考,委托國家體育總局科教司牽頭組織實施,我校不再組織校考。專業統測結束后,我校將根據成績分布情況提出橄欖球項目專業合格成績要求,結合報名資格審核結果,確定并公示本校專業考試合格名單。
3.確定入圍考生名單及公示
學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綜合考慮考生的運動員技術等級、體育專項測試成績、運動隊建設需要等各方面情況,本著“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確定合格名單及享受的優惠政策,并按照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在教育部陽光平臺上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在文化課成績合格的基礎上給予錄取。
六、錄取辦法
我校2019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文化課考試分為文化課單獨考試(單考)和文化課統一考試(高考)兩個類別。國家一級及以上運動員在報名時可選擇參加由國家體育總局統一組織的文化課單獨考試,也可以選擇參加文化課統一考試,但二者不得兼報;國家二級運動員只能報名參加文化課統一考試。
1.獲得一級運動員、運動健將、國際健將證書并且選擇文化課單獨考試的考生,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8】13號)文件要求,需參加國家體育總局統一組織的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單獨招生文化課考試。我校將根據培養要求、運動隊建設需要及考生成績分布,劃定各項目文化課成績合格分數線。運動成績和文化課成績達到學校要求,公示期滿后經生源所在省級招生部門批準,可免于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我校可予以錄取,該類考生的錄取人數不超過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運動隊計劃總數的20%。
2.入圍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生源所在省招辦劃定的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經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部門投檔后,我校擇優錄取;其中體育專項成績特別突出者,高考文化成績的錄取要求可降低至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經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部門投檔后,我校擇優錄取,此類考生入圍公示人數不超過學校當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計劃的30%。
3.入圍并需要參加高考的考生,高考志愿填報時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并按照要求填報相關專業志愿,高考成績達到規定標準的,我校將根據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級招辦的有關規定,按照公示排序確定錄取名單并辦理錄取手續。
七、其他
1.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對在高水平運動隊招生體育專項測試中被認定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虛假身份證明(或證書)材料取得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資格的考生,一經發現并核實,取消其當年高水平運動員報考及錄取資格,已被錄取進入學校學習的,取消其學籍;
2.考生須簽訂“同意接受興奮劑檢查和不使用興奮劑承諾書”,拒不簽訂承諾書或拒絕接受興奮劑檢查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
3.足球專項測試場地為人工草坪場地,速度測試為塑膠場地,運動裝備自備;
4.測試期間的交通及食宿自理,人身安全自負;
5.我校將在招生網站上及時發布招收高水平運動隊的有關信息,敬請留意;
6.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八、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532-88957996(招生辦)、88959151(體育學院)。
鄭重聲明:我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的所有事宜均由招生辦公室負責答復。考生和家長因輕信其他人員的許諾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校概不承擔責任。
附件詳見:http://zs.qust.edu.cn/info/1010/228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