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院概況
(一)學院全稱:海南外國語職業學院
(二)學院代碼:13577
(三)辦學層次:專科院校
(四)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五)學院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教育路178號,郵編:571321
二、招生計劃
學院面向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重慶、貴州、云南、陜西、甘肅、西藏、新疆等22省(市、區)招收統招專科生。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
三、錄取規則
(一)以2019年全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全面衡量德、智、體、美等素質,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二)采用院校志愿優先原則,即優先錄取報考第一志愿的合格考生,在第一志愿上線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錄取第二志愿上線考生,依此類推。同一志愿考生原則上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對于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把同一輪“平行投檔”考生視為院校志愿順序相同,即同為“一志愿”或“非一志愿”。
(三)考生所報專業志愿無法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可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 不服從調劑的,做退檔處理。
(四)錄取時,無男女比例限制。
(五)對考生單科成績不做限制,錄取時考生成績以考生的投檔分為準。
(六)專業錄取無外語語種和加試等特殊要求。日語、韓語、越南語、泰語、阿拉伯語、應用外語(印尼語)、應用外語(柬埔寨語)、俄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應用外語(葡萄牙語)、應用外語(意大利語)專業實行零起點教學,高中階段無上述語種專業基礎的均可錄取。
(七)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如生源地有省級藝術類統考或聯考的,我院認可生源省藝術類統考或聯考的專業成績;如考生所在地沒有省級藝術類專業統考或聯考的,我院承認其它院校藝術類專業測試成績,在考生專業課和文化課考試成績均達到生源地省級招辦規定分數線的條件下,錄取時按照進檔考生專業課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八)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達到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規定的要求。
(九)浙江省啟動高考改革(不再是簡單的文理科),我院招生錄取將遵循該省高考改革的政策。
四、收費標準
按照海南省教育廳、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海南省財政廳聯合下發的收費規定執行。音樂表演專業學費8000元/年,語文教育專業4950元/年,其它專業學費5400元/年;住宿費1050-1450元/年。
五、畢業證書
學生在規定時間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并經考試合格準予畢業的,可獲得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校名為海南外國語職業學院。參加相應專業的技能培訓并考核合格者,頒發職業技能鑒定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
六、助學措施
(一)符合條件的學生可以按規定享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海南省優秀貧困生獎學金等,單項最高享受標準為8000元/年。
(二)按教育部、財政部及我省辦理國家助學貸款的有關規定,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在生源地教育局申請辦理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三)參軍入伍及退役復讀的全日制在校生、應往屆畢業生;或退役后通過高招、單招等招生渠道入學的全日制在校生,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學費補償/貸款代償或學費資助,最高享受標準為8000元/年。
(四)按國家規定,畢業時有就業愿望并積極求職且符合低保、殘疾、殘疾人家庭、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退役大學生士兵和特困人員的應屆畢業生,可申請國家資助的求職補貼1500元。 (五)學院設立年度獎學金,獎勵學習成績優秀的學生;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在校生提供勤工助學機會;對有臨時特殊困難的全日制在校生,根據臨時特殊困難情況給予相應臨時困難補助金。
(六)全日制在校生中的殘疾學生,最高享受免除全額學費及住宿費。
(七)設立普招新生學業獎學金
1、省外普招新生學業獎學金 高職文科類、理科類、藝術類(文理)第一批次出檔且被我院錄取的考生,如其投檔分數達到所屬省份(市、區)本科段劃分線,入學繳費注冊后一次性獎勵5000元/人。(浙江省綜合改革類第一批次出檔且被我院錄取的考生,如其投檔分數達到所屬省份第二段劃分線,入學繳費注冊后一次性獎勵5000元/人。)
2、省內普招新生學業獎學金
①高職文科類第一批次出檔且被我院錄取的考生,如其投檔分數超出本省份(市、區)本科段劃分線 70分以上(含70分),入學繳費注冊后一次性獎勵5000元/人。
②高職理科類第一批次出檔且被我院錄取的考生,如其投檔分數超出本省份(市、區)本科段劃分線50分以上(含50分),入學繳費注冊后一次性獎勵5000元/人。
③高職藝術類(文理)第一批次出檔且被我院錄取的考生,如其投檔分數達到本省份(市、區)本科段劃分線,入學繳費注冊后一次性獎勵5000元/人。
(八)設立東盟語言專業獎學金
1、報考我院東盟地區非通用語專業【應用越南語、應用泰語、應用外語(印尼語)、應用外語(緬甸語)、應用外語(馬來語)、應用外語(柬埔寨語)、應用外語(老撾語)和應用阿拉伯語】的學生,學院獎勵一年學費。
2、入學注冊后一年內從其他專業轉入學院東盟地區非通用語專業(具體專業同上)就讀的學生,入學注冊后學院獎勵一年學費。
3、上述兩項東盟語言專業獎學金發放對象資格由學院招生辦按招生相關規定錄取,學生到校注冊報到后,由教務處進行學籍核查確認無誤并公示無異議,報學院領導審批后報給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按學院財務相關規定給予執行。一旦學生轉出東盟地區非通用語專業(具體專業同上),則不再有獲獎資格。
(九)學院設立國際聯合培養生獎勵項目,選送外語類專業優秀學生前往相應母語國家深造一年。國際聯合培養生獎勵項目詳情見海南外國語職業學院官網。
七、錄取公布
(一)通過各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相關渠道向社會公布。
(二)通過海南外國語職業學院網站公布,網址:www.hncfs.edu.cn。
八、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一)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海南外國語職業學院紀委辦公室(監察審計處)
(二)聯系人:李南群
(三)監督電話:0898—63219621
(四)電子郵箱:jiwei@hncfs.edu.cn
九、聯系方式
(一)通訊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教育路178號海南外國語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郵編571321)
(二)聯系電話:0898—63297756 63297715
(三)傳 真:0898—63297756
(四)學院網址:www.hncfs.edu.cn
(五)電子郵箱:zsjy008@126.com
(六)聯 系 人:符興寶 吳慧嬈 陳仕榜
十、其他事項 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本章程由海南外國語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