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相關要求,著力推進“陽光工程”建設,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和規范有序,切實維護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科學選拔人才,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龍江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黑龍江外國語學院,院校代碼13296。學校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的民辦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學校,上級主管部門為黑龍江省教育廳。
第三條:對學習期滿且成績合格的學生,頒發黑龍江外國語學院的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標準的授予黑龍江外國語學院學士學位。
第四條:學校位于哈爾濱市松北新區利民開發區師大南路1號。郵政編碼150025。
第五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學校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招生領導小組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和學校發展擬定招生規模、招生計劃,制定學校招生政策,決定學校招生重大事宜,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七條:學校招生就業處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協調、處理學校招生工作日常事務,其主要職責是: (1) 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貫徹落實主管部門和省級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和實施細則; (2) 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并報送本院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3) 制訂并向社會公布本院招生章程; (4) 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工作; (5) 組織實施本校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本校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6) 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 (7) 完成上級招生管理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2019年招生計劃以教育廳下達、教育部核準的計劃為準。依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相關要求,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表現,擇優錄取。
第九條:我校堅決執行國家教育部和衛生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
第十條:分專業錄取時,志愿優先,根據各專業志愿順序的具體情況,按考生文化課原始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第一志愿無法滿足的按其第二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志愿錄取,以此類推。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到錄取未滿計劃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予以退檔處理。
第十一條:分專業錄取時,無分數級差。
第十二條:有關專業報考要求。 1. 外語語種要求:語言類專業中日語、俄語、朝鮮語專業,考生外語語種不限,其他專業外語語種要求為英語。非語言類專業建議考生外語語種為英語。 2. 精英班報考單科外語成績要求:除日語、俄語、朝鮮語外,其他專業要求英語成績達到105分以上(含105)。 3. 其他說明:我校各專業精英班獨立編班,教學計劃獨立設置,含有海外教學實踐必修學分,請考生報考前登陸學校網站了解海外教學情況。
第十三條:藝術類考生錄取辦法: 1.校考專業錄取原則:進檔考生,按校考成績錄取。如校考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排序。 2.統考專業錄取原則: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100%)+專業課成績(100%)
第十四條:根據生源情況調整招生計劃時,經黑龍江省招生計劃主管部門同意,學校將向有關省(市)招生計劃主管部門、省招生辦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執行。
第十五條:學校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特殊要求。
第十六條:根據用人單位要求,報考酒店管理專業的考生應具有良好的人文和道德修養,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五官端正,面部無斑痕,身體無殘疾,口齒清楚。報考阿拉伯語專業的考生考慮其社會需求及就業形勢,建議男生報考。
第十七條:我校承認生源所在省、市確定的加分政策,加分僅在考生進檔時有效,考生在本批次的專業分配按原始成績排隊,不享受加分。
第四章 收費
第十八條:按我校最終公示結果為準。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九條: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如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條:本章程經學校批準之日執行。本章程解釋權歸屬學校招生就業處。
第二十一條:學校招生計劃、專業介紹等詳細情況見學校招生網及招生簡章。 學校網址:www.hiu.net.cn www.hiu.edu.cn 學校地址:哈爾濱市松北新區利民開發區師大南路1號 郵政編碼:150025 招生熱線:0451—88121000 88121111 招生QQ群:43967965、43612335、43443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