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保證我校本、專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學校名稱、層次、辦學類型
學校全稱:泉州理工職業學院(本科)
頒發證書學校名稱:泉州理工職業學院(本科)(待更名為:泉州職業技術大學,最終名稱以主管部門批復為準)
國標代碼:12928
辦學性質:非營利性民辦本科高校
學歷層次:本科、專科
學 制:4年、3年
網 址:http://www.qzit.edu.cn
校 址:(主校區)晉江市內坑鎮大學路
泉州理工職業學院(本科),1986年開始辦學,學校發源于晉江,沐浴于“晉江經驗”而發展壯大,2018年經教育部批準正式升格為本科高校,并列入全國首批本科層次職業學校改革試點。學校現有一校三區,主校區座落于中國品牌之都——晉江,現有在校生6000余人、教職工400余人,開設8個二級學院,10個本科專業、35個專科專業,形成以汽車、智能制造、石油化工、綠色建筑等工科專業群為主,電商、會計、數媒、學前教育等商科、藝術、教育類專業為輔的專業格局。先后榮獲省級教學成果獎4項,建設了省示范院士專家工作站、應用技術協同創新中心、應用技術工程中心等13個省市級科研平臺。
學校堅持非營利性公益辦學,深化教育教學改革,不斷提升辦學內涵,于2006年、2015年在同類院校中兩次率先通過福建省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是福建省職業教育先進單位、省文明學校、省職業技能鑒定先進單位,蟬聯3屆省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辦學成效顯著、社會聲譽良好。
第三條 校訓、培養目標
校 訓:忠誠、勤奮、創新、奉獻
培養目標:身體健康心靈美、就業創業能力強、造福社會貢獻大。
第三章 招生機構及其工作職責
第四條 成立由學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加強對招生錄取工作的組織領導,全面負責高職招考工作,貫徹相關政策,確定招生專業、計劃,討論決定有關事項。
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章程和招生實施方案的草擬,以及招生宣傳、網上錄取與錄取結果公布等具體工作。
第五條 學校成立以黨委書記為組長的招生監察小組,全程監督、規范招生行為,維護學校的良好形象和社會公共利益。
監督、投訴電話:0595-22500777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專業錄取要求
第六條 我校2019年招生計劃均經福建省教育主管部門核準,具體分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劃、收費標準以各省(區、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門統一向社會公布為準。
第七條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殘疾人聯合會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附件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要求執行,男女比例不限。因為學習和就業的特殊性,汽車服務工程、數字媒體藝術、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汽車營銷與服務、建筑室內設計、環境藝術設計、數字媒體技術、服裝與服飾設計等專業不招收色盲考生,以上專業的考生入學后,學校將對考生的體檢條件進行復查,不符合條件者,擬轉入學院相關專業。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八條 本科專業學費各專業具體收費標準按照物價部門審核公示為準。
專科專業學費:中營汽車學院、智能制造學院、能源學院、人居環境學院、藝術傳媒學院專業8500元/學年;商學院、財經學院、文化旅游與體育學院專業8000元/年,學前教育專業8500元/年。(具體以物價部門審核為準)
第九條 住宿費:1400元/學年(6人間)(泉價[2015] 47號)
第十條 代辦費(書籍資料費等):詳見《新生入學指南》通知,采取預收制,畢業前結算,多還少補。
十一條 退費標準: 參照2013版-《福建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細則》文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