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二十四條被我院錄取的新生,須持錄取通知書,按學院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院將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復查中發現學生身心狀況不適宜在校學習,經學院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需要在家休養的,可以按照學院有關規定保留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書本費及各種證件(卡)工本費等費用。
第二十七條新生戶口遷移遵循自愿原則。
第七章 學費標準
第二十八條學院嚴格按江西省發改委、財政廳、教育廳有關文件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住宿費。
14500元/年的專業:設計學類(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數字媒體藝術)、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
13500元/年的專業:冶金工程、材料成型控制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汽車服務工程、機械類(機械工程、機械電子工程)、自動化、工業工程、礦業類(采礦工程、礦物加工工程)、土木工程、工程造價、測繪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聯網工程、電子商務、金融學。
12000元/年的專業:工商管理、會計學、國際經濟與貿易、法學、英語、葡萄牙語
住宿費:1000元/年。
第八章 獎學金、助學金措施
第二十九條學院建立了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困難補助、勤工助學等“五位一體,聯動助學”的激勵和保障機制,獎勵品學兼優學生,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在考生生源地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條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西省贛州市客家大道156號
郵編:341000
咨詢電話:0797-8312688
0797-8312689
0797-8312603(兼傳真)
學院網址:http://www.asc.jx.cn/
招生信息網:http://zsb.asc.jx.cn
電子郵箱:3065973501@qq.com
第三十一條本年度招生政策、辦法及收費標準如有調整,按調整后新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未盡事宜由江西理工大學應用科學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