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學校名稱:河北地質大學(原石家莊經濟學院)(學校代碼:10077)。
第二條 學校校址:目前學校在兩個校區辦學:校本部(石家莊市槐安東路136號,郵編:050031)和北校區(石家莊市景源街26號,郵編:050073)。各專業入學校區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手冊及我校招生信息網(zsxxw.hgu.edu.cn)。
第三條 辦學層次:普通本科。
第四條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五條 學歷證書:學生在學校規定期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由河北地質大學具印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學歷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頒發河北地質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按照教育部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結合我校辦學條件、發展定位,并綜合考慮國家政策與導向、生源質量以及畢業生就業情況等因素,確定本年度各省區分專業招生計劃。我校2019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和我校招生信息網統一向社會公布。學校不預留計劃。
我校是教育部批準的面向全國招收高水平運動隊的普通高等學校之一,2019年計劃招生43人,招生項目為足球、田徑。
第七條 我校部分專業實行按大類招生。各招生大類所含具體專業,請參見各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公布的“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和我校招生信息網。按大類招生的學生,根據學校相關規定,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專業分流。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調檔比例:按我校在該省公布招生計劃數的100%-110%范圍內調閱考生檔案。
第九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對進檔考生按專業志愿排隊依次錄取。當第一志愿錄取滿額時,則進行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依次類推直至錄取到最后一個專業志愿;當最后一個專業志愿仍不能滿足時,如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沒有滿額的專業;如不服從專業調劑,則進行退檔處理;各專業志愿之間沒有分數級差。對專業志愿相同的考生安排專業或退檔,按照投檔成績、單科成績、身體條件、綜合素質評價等綜合考慮,單科成績按照語文、數學、外語依次排序。
學校認可各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有關加分、優先錄取和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對于浙江省、上海市的考生,按照高考改革實施意見規定,取消批次,取消文理分科,具體錄取規則按照該省市政策執行;對于江蘇省的考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需達到江蘇省規定的相應學歷層次填報志愿的最低等級要求。
第十條: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設計學類、環境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影視攝影與制作、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在部分統一組織專業統考(聯考)的省區招生,對文化課成績和專業成績分別達到該省控制線的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若投檔成績并列,則按專業志愿、專業課成績、文化課成績順序擇優錄取;若以上成績都相同,則按單科成績語、數、外的順序擇優錄取。
實行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設計學類、環境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在部分統一組織專業統考(聯考)的省區招生,對文化課成績達到控制線的考生按專業統考(聯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若專業成績并列,則按專業志愿、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若專業成績、專業志愿與文化課成績都相同,則按單科成績語、數、外的順序擇優錄取。
影視攝影與制作、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在部分統一組織專業統考(聯考)的省區招生,考生文化課成績和專業成績分別達到該省控制線后,按文化課與專業成績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文化課與專業成績之和相同的,按專業志愿、專業成績依次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專業志愿、專業成績與文化課成績都相同,則按單科成績語、數、外的順序擇優錄取。
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在河北省錄取,考生須分別參加河北大學、河北師范大學專業測試并合格。
第十一條 部分專業錄取辦法:
1.根據學校的教學要求,電子信息類和計算機類部分課程使用英語教材授課;
2.數學類專業首先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其數學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3.英語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并且首先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其英語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第十二條 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工作,依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8﹞13號)和我校《關于做好2019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測試工作的通知》(冀地大〔2019〕38號)及各省文件要求執行。
第十三條 體檢和專業限制:根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2〕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以上錄取規則,如各省招生部門另有規定的,按相關政策執行。
第四章 收費
第十五條 學費標準:
我校實施學分制收費制度,新生入學第一學年學費按以下標準預收,之后根據第一學年所修學分進行核算后多退少補。各專業學費標準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招生計劃,學費待定專業的學費標準以省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為準。
住宿費標準:根據住宿條件的不同有1200元/人?年、800元/人?年、500元/人?年三種。學生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新生報到后,學校要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和身體復查,對于弄虛作假、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七條 國家和學校設有多項獎學金、助學金。經濟困難學生可以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或國家助學貸款。學校設立勤工助學崗位,每年劃撥專款資助經濟困難的學生,幫助其順利完成學業。
第十八條 我校錄取結果將及時公布在河北地質大學招生信息網上,考生可在各省各批次錄取時間結束后及時上網查詢(zsxxw.hgu.edu.cn)。
咨詢電話:0311-87207400(開通時間:5月4日至9月10日)。
第十九條 本章程由河北地質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