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招生類別及政策
(一)我校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學校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年限內,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學校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
(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畢業時,學校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準,將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
(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三、擬招生計劃及專業
2020年學校擬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2437人(含推免生和專項計劃),非全日制研究生545人。各培養單位、專業擬招生人數詳見招生專業目錄。
特別提示:
(一)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擬招生人數,學校及各專業實際招生人數將根據教育部當年下達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予以調整。
(二)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招生計劃包括推免生數和專項計劃數。各培養單位全國統一考試和聯合考試招生人數原則上不少于該單位已公布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計劃的50%(公共管理、項目管理、競賽組織招生計劃不包括在內),部分接收推免生較多的單位全國統一考試和聯合考試招生人數最低不少于該單位公布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計劃的30%。學校接收的推免生人數將于推免生接收工作結束后公布。
四、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錄取當年入學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①通過國家大學英語等級四級考試或成績達到426分(其他語種參照英語要求);②在公開刊物上發表專業相關的論文一篇(不低于3000字);③通過本專業國家自學考試本科段主干課程8門以上。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特別提示: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以下專業學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執行相同標準),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項目管理、競賽組織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三)報名參加單獨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后連續工作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干,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工作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
特別提示:單獨考試招生專業及擬招生人數請查看招生專業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