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報名程序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推免生除外)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日期:
2019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2.報名要求: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學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
3.學歷(學籍)信息校驗: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學校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4.注意事項:
(1)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取消推免生錄取資格。
(2)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準。
(3)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4)報考地處二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5)國防生和現役軍人報考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學校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
(6)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7)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特別提示:保險學(0202Z7)將分研究方向招生,統計學分為兩個專業招生:統計學(020208)授予經濟學學位,統計學(071400)授予理學學位。具體信息請咨詢保險學院和統計學院。
(二)現場確認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須繳費并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并確認網報信息,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1.現場確認時間:
2019年11月上旬。具體時間請關注報考點的現場確認公告。
2.現場確認地點:
考生到報考點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確認。
六、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學校將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并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
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學校將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再準予考試,否則不得準予考試。
特別提示:為避免因學籍或學歷問題影響報考,請所有考生在現場確認前自行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進行學籍(應屆生)或學歷(往屆生)查詢,并將查詢結果打印備查。材料要求如下:
應屆生:《教育部學籍電子注冊備案表》;往屆生:《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證書認證報告》;境外學歷考生: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七、考試
(一)初試
1.初試日期和時間
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試科目
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外國語
12月22日上午業務課一
12月22日下午業務課二
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3.初試地點:由考生所選擇的報考點統一安排(地點以準考證打印為準)。
4.初試有效證件: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19年12月14日-23日。考生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和書寫。
5.考生初試成績由學校統一通知。
(二)復試
復試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在復試前學校將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以現場確認前所獲得的文憑為準)、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學校將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1.復試合格分數線:學校在國家確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學校碩士生培養目標、年度招生計劃、生源情況確定各專業、方向和各專項計劃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分數線要求的考生可參加復試。
2.復試時間:2020年4月。
3.復試內容:復試一般包括專業筆試、面試、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項目管理、會計、審計等專業學位碩士將在復試中進行思想政治理論考試。
4.復試形式: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學校將在教育部規定基礎上適當擴大復試差額。
5.加試: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報考的考生,復試時應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報考法律(非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項目管理等專業學位類專業的可以不加試。
6.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考生需在復試合格分數線公布后一周內與學校研招辦聯系,并按照要求提供相應材料進行審查。
八、調劑
學校將根據招生計劃及生源的實際情況,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并公布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屆時請考生密切關注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發布的信息。
九、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學校的體檢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十、錄取
(一)學校按照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根據考生入學考試綜合成績(含初試和復試)、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碩士研究生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四)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
(五)被錄取的新生,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經學校審查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學資格一年,保留入學資格期間不具有學籍。
(六)新生應按時報到。因故不能按期報到入學者,應當按規定事先書面向學生所在培養單位請假。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十一、學習形式、學制、校區
(一)學習形式
各專業學習形式以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為準。
(二)學制
我校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為3年,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一般為2年,部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為3年。
(三)校區
十二、學費、獎助及就業
(一)學費標準
學費標準按照財務處《西南財經大學收費公示表》相關標準執行。
(二)獎助辦法
根據國家深化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和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等相關規定,學校根據《西南財經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實施細則》的規定,建立相應的資助體系進行資助。
(三)畢業就業
畢業派遣按研究生畢業當年的就業政策執行。
十三、其他
(一)根據教育部規定,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三)國防生和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研究生及軍隊系統的招生單位招收碩士研究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規定辦理。
(四)根據教育部的規定,學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不提供歷年真題。
(五)本簡章內容如遇與國家和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以國家和教育部的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