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錄取辦法說明
1.院校志愿及錄取模式
投檔按所在省要求執行。征集志愿的投檔條件按所在省要求執行。
2.調檔比例
遼寧省按照《關于印發2020年遼寧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執行。其他省份按照所在省要求執行。
3.專業錄取規則及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
(1)藝術類本科專業按“志愿清”原則錄取,即專業志愿優先。具體專業錄取規則如下:
(2)關于錄取原則中文化課成績最低要求的說明:
①所參照控制線乘比例后四舍五入取整數。
②如生源所在省招辦對相應藝術類專業劃定文化課最低控制線高于我校規定的該專業文化課最低分數線,則該專業執行生源所在省招辦劃定的文化課最低控制線。
③一批本科錄取控制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以各省相關規定為準,如無相關規定按自主招生控制分數線劃定。
(3)關于錄取原則中專業成績的說明:
①在組織專業校考的省份,專業成績使用校考合格成績。
②在未組織專業校考的省份,專業成績使用其相應專業省統考或聯考合格成績。
4.校考
劃定校考合格人數時,末位校考成績同分,具體校考科目分數高者優先,科目優先順序如下: ①舞蹈;②聲樂;③朗誦。
校考專業考試成績信息在遼寧大學本科招生網公示。
5.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6.聯系電話、網址
遼寧大學學生工作處招生辦:024-62202299
遼寧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s.lnu.edu.cn
七、違規處理
學校紀委監察處全程監督。對考生弄虛作假等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并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八、復查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依據國家有關政策進行復查,對違反招生政策和沒有達到錄取標準的學生進行處理。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九、特別說明
具體招生計劃待定,學校招生計劃按照遼寧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本簡章未盡事宜和根據有關規定需調整此簡章的相關內容,將在遼寧大學本科招生網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