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遼寧大學自然情況說明
1.學校全稱:遼寧大學
2.辦學地點及校址:
學校有三個校區,即沈陽崇山校區(沈陽市皇姑區崇山中路66號)、沈陽蒲河校區(沈陽市沈北新區道義南大街58號)、遼陽武圣校區(遼陽市青年大街38號)。
理工類專業在沈陽崇山校區辦學,翻譯、商務英語專業在遼陽武圣校區辦學,英語、日語、俄語在遼陽武圣校區、沈陽蒲河校區均有辦學(以遼寧省招辦公布計劃時說明為準),其他專業在沈陽蒲河校區辦學。
3.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公辦)
4.辦學層次:本科、研究生
5.辦學形式:全日制
6.主要辦學條件:校園占地面積145.9萬平方米(約合2188.2畝);生均教學行政用房面積1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積10.1平方米;生師比18.6:1;專任教師1495人,其中具有副高級職務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為56.2%,具有研究生學位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為87.3%;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27078.9萬元,生均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8557.9元;圖書289萬冊,生均圖書91.3冊。
二、招生計劃特別說明
1.只招英語考生的專業:
(1)外語類專業:英語、商務英語、翻譯。
(2)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新華國際商學院各專業、亞澳商學院各專業。
2.零起點教學的外語類專業:日語、俄語、德語、法語、朝鮮語。
3.其他專業語種不限。
4.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辦法。
根據本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區、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就業情況、區域協調發展及重點支持政策、歷年計劃安排等因素,確定分省招生計劃。
普通類預留計劃不超過計劃的1%,藝術類預留計劃不超過計劃的15%。使用預留招生計劃,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在招生錄取過程中,對生源人數多、質量好的省(區、市)特別是符合上述條件的中西部地區,可適當調整招生計劃。
學校招生計劃按照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
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設置的招生專業(類)計劃,對選考科目的要求、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辦法,以當地教育招生考試部門及我校官方網站公告為準。
三、專業設置說明
四、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說明
本科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遼寧大學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達到遼寧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遼寧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五、收費情況說明
1.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標準
按照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向學生收費。本科專業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按學年預收,各招生專業收取學費標準詳見“三、專業設置說明”,住宿費按每學年1000—1200元收取。
2.學費和住宿費的退費辦法
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的,依據《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高校教育收費管理若干規定的通知》教財〔2006〕2號文件的要求,學校應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3.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我校設有校內、校外多項獎助學金,建立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主,獎助學金、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為輔的完善的學生資助體系。
(1)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咨詢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2)獎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省政府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學校獎學金一等1000元/學期、二等500元/學期、三等260元/學期、單項100元/學期;企業獎學金。
(3)助學金包括:國家助學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社會助學金。
(4)勤工助學崗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后可以向學校申請勤工助學,學校根據需求為部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安排勤工助學崗位。
(5)困難補助。學校會根據具體情況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給予一定的困難補助。
(6)學費減免。根據遼寧省資助工作安排,學校對孤兒采取學費、住宿費減免政策。
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各項工作程序按照國家及遼寧省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各類獎助學金評比過程、評比結果按要求實施公示,接受師生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