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吉林工商學院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層次:本科、專科
第四條 校址:吉林省長春九臺經濟開發區卡倫湖大街1666號。
第二章 收費標準
第五條 學費收取標準
本科專業:
機械電子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烹飪與營養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動物科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糧食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生物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工程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工商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市場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會計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財務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物流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旅游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酒店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資產評估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電子商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物業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審計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經濟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
財政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
稅收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
金融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
保險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
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
投資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
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網絡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通信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
日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
廣告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
動畫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
會展經濟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物聯網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網絡與新媒體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轉型實驗班)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500元;
會計學(轉型實驗班)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000元;
專科專業:
食品加工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300元;
烹調工藝與營養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300元;
物業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資產評估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會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電子商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物流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酒店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國際貿易實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金融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計算機網絡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00元;
商務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300元;
商務日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300元;
新聞采編與制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900元;
會計(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吉林工商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專科畢業生由吉林工商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畢業證書。高職畢業生由吉林工商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政策
第七條 我校按照《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要求,建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師范生免費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直招士官國家資助、新生入學資助項目、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
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家庭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級教育部門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于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入校后,由學校核實認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解決學費、住宿費,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解決生活費,以國家助學金為主、勤工助學等為輔。
同時,我校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5 %的經費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立了校內獎學金、特困生學費減免、臨時困難補助等相關資助項目,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八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英語、日語、商務英語、商務日語專業限英語語種考生報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轉型實驗班)、國際經濟與貿易、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物業管理(本科)、國際貿易實務、會計(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需具備一定英語基礎,建議英語語種考生報考;其他專業語種不限。
第九條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專業男女不限。
第十條 身體及健康狀況的要求
執行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十一條 錄取規則
1、各省(市、區)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0%。如生源省份投檔比例有特殊規定,按生源省份投檔比例要求執行。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當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擇優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2、照顧加分項,對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檔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投檔,在專業錄取時按投檔分數進行排序,進檔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單科順序:理科為數學、外語、理綜合、語文;文科為語文、外語、文綜合、數學;高考改革省份為數學、語文、外語。
3、普通本、專科錄取規則:按照“專業清”原則,以考生第一專業志愿為準,按分數從高到低錄取,第一專業志愿名額錄滿,在二、三專業志愿安排,以此類推。所報專業錄取額滿,服從專業調劑可調劑到未錄滿專業,不服從調劑作退檔處理。
4、我校在江蘇省招生所有專業,對選測科目原則上不做要求。劃線辦法、投檔辦法均按照江蘇省文件規定執行。報考我校本科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2B以上,對于進檔考生采用“先分數后等級”的錄取辦法。單科分數均相同則結合等級、科目、專業志愿、綜合素質評價等指標確定錄取結果。
5、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只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無專業志愿不予調劑錄取。
6、美術藝術類專業考生在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藝術類專業省控分數線和取得生源省美術統考合格證的前提下,依據生源省省級招生部門規定的藝術類專業(類)錄取規則進行錄取。如生源省無相關要求,則按照如下公式計算綜合成績進行排序,擇優錄取: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總分×60%+省美術統考成績總分。進檔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文化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7、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對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和復查,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入學資格或學籍者,一經查實,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十二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jlbtc.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九臺經濟開發區卡倫湖大街1666號
聯系電話:0431-82306251 82306255 82306258(傳真)
第十三條 本章程由吉林工商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各省招生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