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白城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層次:專科
第四條 學校地址: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區棉紡路27號。
第二章 收費標準
第五條 護理(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臨床醫學(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藥學(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5500元;醫學影像技術(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為每生每年5500元;口腔醫學技術(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5500元;口腔醫學(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醫學美容技術(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5500元;醫學檢驗技術(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5500元;眼視光技術(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5500元;藥品經營與管理(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5500元;康復治療技術(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為每生每年6000元;助產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4300元;放射治療技術(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5500元; 中藥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5500元; 中醫養生保健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5500元; 針灸推拿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中醫康復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老年保健與管理專業學費待定;幼兒發展與健康管理專業學費待定;家政服務與管理專業學費待定。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專科畢業生由白城醫學高等專科學校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按照《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要求,建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師范生免費教育、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新生入學資助項目、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
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家庭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級教育部門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于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入校后,由學校核實認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同時,我校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5%的經費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針對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學生設立校內獎學金。重大災害及重大變故提供臨時專項救助。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八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各專業統考外語語種不限。
第九條 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專業男女不限。助產專業宜女生報考,放射治療技術專業宜男生報考。
第十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報考我校考生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十一條 錄取規則
1、投檔比例及照顧加分項。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如生源省份投檔比例有特殊規定、按生源省份投檔比例要求執行。對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檔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投檔,在專業錄取時按投檔分數進行排序,投檔分數相同時,優先錄取實考分高的考生。
2、專業錄取規則。按照“專業清”方式錄取,即先按第一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未錄滿專業再按考生的第二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依次類推,直至錄取完所有專業。對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如果其所在省(市、自治區)已規定了相關排序辦法,則按照該省(市、自治區)的辦法執行,如果其所在省(市、自治區)沒有規定排序辦法,則按照我校規定的辦法執行,即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文科類以語文、外語、文綜、數學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理科類以數學、外語、理綜、語文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對口招生以對口綜合、數學、語文、外語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如各科成績均相同,則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如果個別專業還未錄滿,則根據考生成績,擇優從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中錄取,如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時,做退檔處理。
第十二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www.bcmc.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白城市棉紡路27號白城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就業處
聯系電話:0436-3313131
聯系人:季偉達
紀檢監督電話:0436-3311466
第十三條 此章程由學校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