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全稱:安慶師范大學
二、辦學層次:本科
三、辦學類型:公辦普通本科學校
四、辦學地址:安慶市菱湖南路128號;
安慶市集賢北路1318號;
安慶市大觀區十獅路106號;
安慶市大觀區十獅路97號。
五、計劃:以各省級招生部門公布為準。
六、招生模式:實行大類和分專業兩種招生模式。按大類招生的學生,入學后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專業分流, 學生根據自身職業規劃和學業情況,在錄取的大類專業內自主選擇專業。
七、錄取規則及要求
(一)錄取工作在教育部和省高校(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由各省考試院組織實施。
(二)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依照考生志愿,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三)我校錄取實行“專業清”原則,對于第一志愿檔案數不足同批次錄取計劃數的專業,從第二志愿中按成績從高到低補足到計劃數投檔。其他專業志愿不滿的,依此類推,直到足額為止。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投檔錄取。
1.外語專業類(含英語、商務英語、法語、翻譯專業,下同):根據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錄取過程中若出現考生外語單科成績同分, 則按考生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2.除外語專業類外,其他各專業(含大類招生專業)均根據考生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3.考生所填報專業均未被錄取且專業不服從調劑,應退檔。
八、其他事項
(一)我校只招收外語應試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因教學計劃安排,我校非外語語言類專業大學外語教學只提供英語教學;
(二)報考外語專業類考生須有口試成績,口試成績須符合規定要求;
(三)除體育教育專業按考生所在省有關文件規定外,我校其他各專業對男女生比例均不作要求;
(四)藝術類、體育類專業招生按考生所在省有關文件執行;
(五)大類招生專業分流須按各專業大類分流方案執行;
(六)本專科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對于體檢不合格考生,不予錄取;對于專業限報的考生,限報專業可不予錄取;
(七)各專業收費按照安徽省物價局核準的標準執行。
九、頒發證書及聯系方式
學校名稱:安慶師范大學
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
聯系方式:0556-5300117,5300067
http://zsw.aq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