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招生工作,保證我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福建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在全國各省(市、自治區)普通高考批次的招生錄取工作。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院校層次、性質
學校全稱:福建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
學校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2199號
(注:城市軌道交通供配電技術、鐵道供電技術兩個專業第一年在我院的福州鐵路分院校區就讀,地址:福州火車站桂山路109號,后兩年在校本部就讀;數字媒體應用技術、環境藝術設計專業前兩年在校本部就讀,第三年在廈門教學點就讀)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學制三年
辦學類型: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主管部門:福建省教育廳
第四條 學院簡介
福建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以下簡稱“學院”)創辦于1929年,是福建省唯一一所以水利、電力為主要專業特色,建筑類、機電類、電子信息類專業協調發展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院是福建省教育廳和水利廳共建單位,是國家優質專科高等職業院校、全國優質水利高等職業院校和福建省示范性現代職業院校重點建設單位。在90多年的職業教育辦學歷史中,學院為國家培養了6萬多名畢業生,許多學子成為當地水利、電力等行業的技術骨干或領頭人,在社會上享有“福建水電人才搖籃”的美譽。
學院占地總面積1067畝(含廈門4畝),建筑面積20余萬平方米,現有全日制在校生10653人,設有水利工程系、電力工程系、建筑工程系、信息工程系、機電工程系等5個專業教學系和公共基礎部、馬克思主義學院。學院現有校內外實訓基地289個,其中校內實訓場(室)96個,有中央、省級財政支持實訓基地39個、國家級生產性實訓基地3個。圖書館擁有紙質圖書34.5萬冊,電子圖書13萬種,其他數字資源25TB,實施了“數字化校園工程”并建成功能齊全,集教學、科研、管理與服務于一體的智慧校園。
學院建有福建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院士專家工作站暨清華大學海西水利綜合實踐基地(全國示范院士專家工作站)、數字流域福建省高等學校應用技術工程中心、福建省動力電池材料應用技術協同創新中心、三明市CAE技術研究中心、三明市新能源動力電池技術及先進納米材料研究中心等14個產學研平臺。擁有福建省水電培訓中心、工程質量檢測中心等多個對外技術服務平臺,為社會提供水利、電力、水土保持等技術服務與咨詢,是福建省農民工“求學圓夢行動”項目培養基地、省級職教師資培訓培養基地。學院開展高技能、新技術培訓和技能鑒定,與各地市水利局、供電局、電力公司等政府部門或企業合作,承擔省水利廳“基層水利人才培訓計劃”等資格考試和培訓。
學院先后榮獲全國水利系統先進集體、全國水利行業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獎、第六屆黃炎培職業教育獎優秀學校獎、全國高校學生公寓管理服務先進單位、福建省職業教育先進單位、福建省文明學校(連續九屆)、福建省首屆文明學校標兵(全省唯一)、福建省五一勞動獎狀、福建省就業評估優秀高等職業院校、省級創新創業創造教育示范建設院校、福建省水利工作先進集體、福建省水利科技工作先進集體、福建省平安校園等榮譽。
第三章 招生類別及計劃
第五條 經福建省教育廳批準并由教育部備案,我院2020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及其他要求將分別由各省級教育考試院統一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批次及就讀地點
第六條 學院招收的批次為專科批次或專科提前批,各省具體招收批次與錄取時間安排以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七條 按教育部及各省招生規定、政策及原則,實行學院負責、紀檢部門監督、招辦具體執行的體制,按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八條 報考我院的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執行標準為教育部、衛生部和全國殘聯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九條 福建省按照專業平行志愿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其他招生省份遵循該省投檔錄取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按專業順序投檔錄取時,當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不能錄取,如果愿意服從專業調劑,從高分到低分隨機調錄到計劃未滿的專業直至滿額。投檔分相同的,按先同等優先、再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以此確定出每一個考生在其群體中的位次。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文史類為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工類為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其他省份投檔規則請考生和家長參考各省(市、自治區)向社會正式公布的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