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2020年普通高考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穩妥做好2020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電〔2020〕150號)、《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印發福建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閩教學〔2019〕35號)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會、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結合本院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章程。
一、院校層次、性質
學校全稱:福建體育職業技術學院
學校代碼:14060
學校地址:福州市鼓樓區福飛南路151號(郵編350003)
辦學層次:專科,學制三年
辦學類型:高等職業學院
辦學性質:公辦
主管部門:福建省教育廳
二、學校簡介
福建體育職業技術學院于2005年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由福建省體育局舉辦,教育教學業務由福建省教育廳管理,是福建省內唯一一所省屬公辦體育高等職業院校,承擔為體育行業產業、健康服務業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的任務,同時根據省體育局的要求為大院內六個省運動管理中心優秀運動隊提供后勤保障服務。學校位于福州市鼓樓區,毗鄰省奧體中心,前身是成立于1957年的福建省體育工作大隊。學校是福建省體育教練員、社會體育指導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體育師資等培訓基地,并設有國家體育總局授牌的“運動員職業指導工作室”。福建省體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站設在學校。
學校設有運動系、社會體育系、體育管理系、體育保健系和思想政治理論教學部、公共基礎課教育部、成人教學部等7個教學單位,現有全日制在校學生2800多人。開設運動訓練、社會體育、健身指導與管理、休閑體育、體育運營與管理、高爾夫球運動與管理、體育保健與康復、康復治療技術等8個招生專業,以及戶外運動、游泳指導救助、體育培訓推廣、體育產業經營與管理等多個專業方向。學校在三明、漳州等地設有6個教學點,已和永春縣人民政府合作啟動永春白鶴拳二級學院建設。
三、2019年招生專業及計劃
依據體育產業人才需求以及學院各專業特色和規模設定我院2020年分專業招生計劃數。2020年學校招生專業及計劃以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準。
四、招生錄取組織機構及錄取規則
(一)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統一領導2020年錄取工作,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具體工作。
(二)按教育部要求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明確職責,制定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在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方面充分發揮招生工作委員會的作用。同時成立學院招生紀律檢查委員會,負責監督招生錄取的各項工作和處理各類招生投訴等。
(三)錄取規則:
1.參加2020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2.體育類考生在體育統考成績及文考成績均達到省定體育類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按高考文體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體育類文科考生在文體綜合分相同的情況下按體育、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體育類理科考生在文體綜合分相同的情況下按體育、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5.非體育類考生在高考分數達到省定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按高考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6.非體育類文科考生在高考分數相同的情況下按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7.非體育類理科考生在高考分數相同的情況下按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五、學歷文憑和學生資助政策
錄取的學生屬國家計劃內統招生,學生畢業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專科畢業證書,畢業證書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認證,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福建體育職業技術學院。
學院建立了完善的獎學金、助學金體系。在校學生每年除可以享受國家獎助學金、應征入伍服兵役國家資助外,還可獲得學院獎學金;對于特困生、貧困生,可申請減、免學費,此外學院還開通院內勤工助學活動幫助家庭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六、咨詢、查詢、聯系方式
凡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可登錄學院網站或來電咨詢我院辦學情況和有關招生資訊。學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福飛南路151號,招生辦現場咨詢地址:學院綜合辦公樓2樓,學院網址:http://www.fjipe.cn ,招生咨詢電話:0591-87722512,招生咨詢QQ:3288775244,招生辦傳真:0591-87722512,招生辦對外郵箱:3288775244@qq.com受理投訴電話:87733167
七、收費、退費標準
學費按照福建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閩價〔2012〕費356號、閩價費〔2000〕245號文核定標準范圍收取。住宿費分別按照按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閩價〔2007〕費75號、閩價費〔2010〕296號制定的標準進行收費。代辦費項目實行多退少補原則進行結算。學生退費辦法按閩價〔2006〕費154號文件執行。
八、本章程由福建體育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