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代碼:13432
二、辦學性質及層次
東華理工大學長江學院是依托東華理工大學(原華東地質學院)優質教育資源和近 64 年的辦學經驗,經教育部批準,于 2002 年 5 月成立的普通本科獨立學院。學院以勤奮、嚴謹、求實、創新的校風,培養和造就一批懂技術、善管理的應用型高級專門人才。
三、招生機構
學校設有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審議學校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計劃等,決定招生有關重大事項。委員由主管院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各系部主任組成。
同時設有招生工作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四、錄取規則
1、招生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按照國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嚴格遵循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德智體綜合衡量,擇優錄取;
2、執行各省市招考委對加分或降低分數投檔的規定;
3、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布的錄取批次進行,通過遠程網上錄取;
4、對于進檔考生,按考生投檔分數、志愿順序分專業錄取,不設專業志愿分數級差。專業 志愿無法滿足時,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根據專業計劃情況進行調劑;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 做退檔處理;
5、我院公共外語課采用英語組織教學,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6、體育、藝術類按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上線、專業成績排名原則錄取;
7、各專業男女生比例不限,報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體檢標準嚴格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相關要求執行。
8、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五、頒發學歷證書
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給國家教育部統一印發的加蓋“東華理工大學長江學院”印章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同時在教育部指定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進行電子注冊;符合東華理工大學長江學院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由東華理工大學長江學院授予學士學位。
六、獎助辦法
高等教育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解決學費、住宿費問題,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解決生活費問題,以國家助學金為主,以勤工助學等為輔。
1、為了鼓勵學生在校期間刻苦學習、奮發向上,優秀學生即可享受國家獎學金 8000 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 5000 元/年,還可享受學院設立的優秀學生獎學金:其中特等 2600 元/年,一等2000 元/年,二等 1300 元/年,三等 800 元/年,以及學習進步獎學金 600 元;
2、學院建立了多層次、全方位的貧困學生幫扶體系。表現優秀的在校學生可享受國家助學金(2200 元/年、3300 元/年和 4400 元/年 3 等級)、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在校期間利息和風險保證金由國家和學校支付)用于順利完成學業;
3、為做好大學生醫療保障工作,國務院決定將大學生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范圍。大學生通過參加學校所在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當地規定繳費并享受相應待遇,待遇水平不低于當地城鎮居民;
七、收費標準
根據江西省教育廳、物價局和財政廳批準,文史類專業學費 12000 元/學年,理工類專業學費 13500 元/學年,藝術、體育類專業學費 14500 元/學年;專業住宿費:1000 元/學年·人。如當年江西省物價部門有調整,按新規定執行。
八、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江西省撫州市學府路 56 號 郵編:344000 E-mail:cjzs@ecut.edu.cn
通訊方式:江西省撫州市學府路 56 號東華理工大學長江學院招生辦電話:0794-8258122 傳真:0794-8258122
東華理工大學長江學院 http://www.ecutcj.edu.cn
東華理工大學:http://www.ec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