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相關文件規定,為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結合華東交通大學理工學院本科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華東交通大學理工學院 國際代碼:13431
英文名稱:Institute of Technology East China Jiao Tong University
第三條 辦學性質:全日制普通本科層次獨立學院
第四條 主管部門:江西省教育廳
第五條 學校地址:江西省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廣蘭大道899號,郵政編碼:330100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原則:“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學校成立由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等組成的招生工作委員會,主要負責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工作政策,討論決定學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項。
第八條 學校成立招生考試監察委員會,負責監督招生考試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第九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和錄取原則
第十條 學校面向全國30個省(市、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計劃數為準。根據教育部規定,我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各省(市、區)招生辦公布的錄取批次,通過遠程網上錄取。
第十二條 根據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招生當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生源情況,由學校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三條 學校嚴格執行國家及各省(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區)招辦的規定加分予以認可。
第十四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對進檔考生,按考生填報的第一專業志愿錄取(身體條件不符合專業要求、英語專業英語單科成績低于100分除外)。
第十五條 新生進校以后,如有轉專業意愿,可在大一第一學期末申請轉專業,經審核通過后,第二學期轉入適合自己的專業學習。根據國家教育部的相關規定,藝術類專業不能申請轉入非藝術類專業;體育類專業不能申請轉入非體育類專業。學校鼓勵學有余力的學生輔修其它本科專業,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標準的,授予輔修學士學位。
第十六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藝術類專業遵照相關省份投檔原則,對進檔考生,按我校錄取原則錄取。
1、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專業錄取原則:要求通過所在省(市、區)專業統考(聯考),文化成績達到當地控制線,按“總分=專業成績×50% +文化成績×50%”擇優錄取;總分相同時,專業成績高者優先;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均相同時,按所在省(市、區)確定的文化成績同分排序規則擇優錄取。內蒙古地區使用“專業志愿清”的原則進行錄取。
2、音樂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錄取原則:我校在山東省組織專業校考,在其它省(市、區)承認相關專業省統考(聯考)成績。山東省考生應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校考并校考合格,其它省(市、區)考生應通過所在省專業統考(聯考),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當地控制線,根據所報志愿,按考生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文化成績高者優先,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均相同時,按所在省(市、區)確定的文化成績同分排序規則擇優錄取。
3、廣播電視編導專業錄取原則:要求通過所在省(市、區)專業統考(聯考),文化成績達到當地控制線,對進檔考生按“總分=專業成績×60% +文化成績×40%”擇優錄取,總分相同時,專業成績高者優先;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均相同時,按所在省(市、區)確定的文化成績同分排序規則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要求通過所在省(市、區)體育專業統考,文化成績達到當地控制線,遵照相關省份投檔原則,對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排序擇優錄取;內蒙古地區按專業成績排序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報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體檢標準嚴格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相關要求執行。
第十九條 各專業錄取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條 入學后所有專業的公共外語必修課程為英語。
第二十一條 英語專業需參加各省(市、區)考試院(招辦)組織的英語口試(未組織英語口試的省、市、區除外),且英語高考成績不低于100分。
第四章 收費標準、獎勵和資助
第二十二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雜費、住宿費和書籍費等費用。我校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學費為21000元/學年;土木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軟件工程專業學費為18000元/學年;其它專業學費為16500元/學年。
第二十三條 高等教育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解決學費、住宿費問題,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解決生活費問題,以國家助學金為主,以勤工助學等為輔。
第五章 證書頒發
第二十四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華東交通大學理工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位證書。
第六章 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二十五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二十七條 藝術類、體育類新生入校后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復查,如發現專業復查成績明顯低于高考專業測試成績,將組織專門調查,經核實有代考等舞弊行為的,取消入學資格,并報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嚴肅處理。
第二十八條 華東交通大學理工學院招生辦公室電話:0791-82121208, 82121199。
網址:www.ecjtuit.edu.cn
E-mail:zsb@ecjtuit.edu.cn
傳真:0791-82121199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華東交通大學理工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