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 名:武漢科技大學城市學院
二、校 址:武漢市東湖生態旅游風景管理區黃家大灣特1號
三、辦學性質:民辦本科院校(獨立學院)
四、辦學層次:本科
五、分專業招生人數:詳見當地招生部門公布的分專業招生計劃。
六、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日語專業以日語為第一外國語組織教學,其他專業新生進校后均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組織教學;男女比例不限;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七、錄取規則:
1、嚴格執行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招生的政策法規,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2、根據各省(市、區)高校招生委員會劃定的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第一志愿考生報考數及在當地的招生計劃數,確定我校在當地的調檔比例,調檔比例一般為計劃數的100%。藝術類專業調檔比例根據各省相關政策確定。
3、對于實行平行志愿省份,把同一輪“平行投檔”考生視為院校志愿順序相同,即同為“一志愿”或“非一志愿”。對于實行非平行志愿省份,采取院校志愿優先原則,不設院校志愿分數級差:即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方錄取第二志愿上線考生,依此類推。
4、在江蘇省,錄取時,對進檔考生排序,我校采用“先分數后等級”的辦法,即按照考生投檔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投檔分數相同時,按文化總分、語文、數學、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若仍相同,按選測科目等級高低排序,相關科目等級高者優先錄取。相關科目理工類為物理,文史類為歷史。考生的測試科目等級須不低于江蘇省招辦的有關規定。
5、報考我院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達到所在省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合格線。
6、報考我院藝術類專業的考生,按綜合分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預錄取。綜合分具體計算辦法按各省相關規定執行。若相關省份未規定綜合分計算方法,則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預錄取。
7、在確定藝術專業考生錄取專業時,以綜合分錄取的省份,原則上按綜合總分排序,若出現分數相同的情況,參考專業成績;以文化總分錄取的省份,按文化總分排序,若出現分數相同情況,參考專業成績;若仍有同分情況,則理科按外語、數學、語文的順序參考單科成績;文科按外語、語文、數學的順序參考單科成績;對加分考生,在專業錄取排隊時,按原始分計算。
8、在確定普通專業考生錄取專業時,原則上按照總分排序,若出現分數相同的情況,理科參考外語、數學單科成績;文科參考外語、語文單科成績;對加分考生,在專業錄取排隊時,按原始分計算。
9、考生所有專業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相關單科成績或相關志愿調劑到其它專業;若不服從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八、收費標準:
1、根據國家規定,新生入學時必須按湖北省物價部門核定我院的收費標準繳納學費和住宿費。
2、學生書本費、各種證件(卡)工本費、體檢復查費、公寓臥具費、實習勞保用品費、軍訓服裝費等由學生本人承擔,在入學報到時按國家規定和湖北省物價部門審批的標準繳納。
九、畢業文憑:
學生學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合格或修滿規定的學分,頒發武漢科技大學城市學院本、專科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凡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頒發武漢科技大學城市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十、招生咨詢與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武漢科技大學城市學院招生工作處
武漢市東湖生態旅游風景管理區黃家大灣特1號
郵政編碼:430083
電 話:027-86490576 86490575
咨 詢 QQ:800848536
網 址:www.wi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