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校根據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需要、學校發展規模、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等因素科學合理地制定年度本科招生計劃。2020年學校面向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
第十五條 學校按照國家和重慶市有關招生政策,本著教育公平的原則,考慮生源質量、就業需求等因素編制學校本科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
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我校預留本科招生計劃為招生總計劃的1%,主要用于調節生源地線上生源不平衡問題。
第十六條 學校經教育部備案的招生來源計劃將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機構及時向考生和社會公布。
第五章 錄取
第十七條 學校不錄取無志愿考生。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調檔比例一般控制在1:1.05以內,生源好的省份可適當擴大比例,考生若服從調劑且身體條件符合專業錄取要求,進檔不退。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調檔比例一般原則為1:1.2以內;具體情況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機構在投檔前根據生源情況與學校商榷后確定。提前批公安學類專業由于有身體條件及性別限制,調檔比例控制在1:1.5以內。
第十八條 偵查學、經濟犯罪偵查專業于本科提前批次錄取,執行普通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或本科一段線;中外合作辦學法學專業及其余普通本科專業在本科第一批次錄取。具體錄取批次原則上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第十九條 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的規定。同時,針對部分專業的特殊性,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本科提前批次錄取的公安學類專業考生,我校不單獨組織面試和體能測試,各省無特殊要求的參照普通高考體檢結果。身體條件基本要求為裸眼視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7;云南、貴州、四川、重慶、廣東、廣西、海南、江西八省份的男性考生身高應在1.68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應在1.58米以上;其他省份的考生,男性考生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1.60米以上;無色盲、色弱;無口吃;未婚,年齡在22周歲以下,(具體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高校學生司、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法規教育司關于印發<中國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學院、西北政法學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學院提前錄取專業招生辦法>的通知》(教學司〔2003〕16號));在錄取過程中,可根據生源實際情況適當調整。
第二十條 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我校本科提前批次的公安學類專業女生錄取比例控制在15%以內,在錄取過程中根據生源實際情況將進行適當調整。其他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條 學校執行國家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加、降分政策。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運動隊等非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特殊類型招生項目不適用高考加分政策。
第二十二條 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余專業不限制外語語種。
中外合作辦學法學專業采用“3+1”培養模式,由西南政法大學與英國考文垂大學共同制定人才培養方案,學生在西南政法大學完成前3年的學習,且雅思成績達到6.5分以上,可赴英國完成最后一年的學業,畢業時同時獲得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專業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英國考文垂大學的法學學士學位證書。該項目部分課程采用全英文授課模式,外語基礎薄弱者需慎重報考。
第二十三條 學校所有專業均無往屆生與應屆生區分與限制。在進檔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情況下,學校按照分數優先、不設專業級差的原則,根據考生的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的順序,綜合考慮,擇優錄取。錄取時考生的投檔分數相同,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數學、綜合成績。
對不能滿足所報專業志愿但服從專業調劑的進檔考生,將在缺額專業中進行調劑錄取;對不能滿足所報專業志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進檔考生,作退檔處理。中外合作辦學法學專業只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四條 對高考錄取有特殊規定的省份,除執行以上條款規定外,其錄取原則做如下說明:
(一)江蘇省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要求為:選測科目最低成績要求為B+B+,進檔考生采取先分數后等級的排序辦法,對于同分同等級考生按照江蘇省考試院投檔原則執行。
(二)內蒙古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三)浙江省、山東省考生由省教育考試院依據其相關規定直接投檔到專業。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考生由省教育考試院依據其相關規定按專業組投檔,學校按照本章程規定的錄取原則進行專業安排,對不能滿足所報專業志愿但服從專業調劑的進檔考生,將在專業組內缺額專業中進行調劑錄取;對不能滿足所報專業志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進檔考生,作退檔處理。
(四)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東省、海南省考生的選考科目須符合學校要求。
第二十五條 錄取到專業大類招生的考生,進校后按學校專業大類分流方案進行專業分流,大類及包含專業如下:
新聞傳播學類(含新聞學、廣播電視學、傳播學、網絡與新媒體專業)
工商管理類(含審計學、會計學、工商管理、市場營銷、勞動關系、電子商務及法律專業);
經濟學類(含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經濟統計學、金融工程專業)。
第二十六條 為便于管理,錄取到法學專業的考生,隨機分配至民商法學院、經濟法學院、法學院、行政法學院、國際法學院、人工智能法學院六個學院學習。
第二十七條 錄取到新聞學(“新聞學+法學”雙學士學位復合型人才培養項目)的考生在新聞傳播學院進行日常管理、錄取到法學(“法學+工商管理”雙學士學位復合型人才培養項目)的考生在商學院進行日常管理、錄取到法學(“法學+英語”雙學士學位復合型人才培養項目)的考生在外語學院進行日常管理,學生在完成雙學位專門的人才培養方案要求的學分并達到學士學位要求的,可授予雙學士學位。學生入學后確因成績或其他個人問題不適宜就讀雙學位項目的,經學校審批后,轉入到雙學位項目中的法學以外專業就讀。
第二十八條 按照教育部和重慶市有關文件要求,我校制定了面向全國開展保送生、高水平運動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等特殊類型的招生簡章,詳情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網查詢。
第二十九條 錄取結束后,我校將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校園網上公布錄取結果,考生可登錄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查詢。
第三十條 在學校收到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正式錄取審批名冊后,凡被我校錄取的考生,由學校寄發通知書給考生本人。對規定期限內沒有報到又未向學校提出延期報到書面申請的學生,學校將視其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由此帶來的一切后果由學生自負。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其它
第三十一條 收費標準:本校實行學分制收費方式。學費由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構成。新生入學時按學年制的學費標準預收學分學費和專業學費。2020級各專業學年制收費標準如下(供參考,2020年收費標準以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為準):
(一)學費
1.普通專業(除英語、德語、法學(中外合作辦學)外)、“法學+工商管理”復合型人才培養項目、“新聞學+法學”復合型人才培養項目每生每學年學費5600元;
2.英語、德語專業、“法學+英語”雙學位復合型人才培養項目每生每學年學費6800元;
3.我校與英國考文垂大學合辦法學專業在我校每年學費28000元,在英國考文垂大學學費由英方決定;
各專業具體收費標準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上公布。
(二)住宿費
每生每學年1200元。
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三十二條 獎助學金制度:為了鼓勵優秀學生報考,學校設立了新生獎學金(一等獎2萬元,二等獎1萬元,三等獎5000元);為了鼓勵在校學生勤奮學習,爭優創先,學生除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外還設立了包括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校長獎學金及多種社會捐資獎學金。學生還可按國家相關規定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含生源地助學貸款與校園地助學貸款),并參加勤工助學及社會實踐活動。
第三十三條 新生入學與注冊按《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西南政法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執行,新生應在學校規定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假期不得超過14日。未請假或請假逾期14日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對新生進行身體和資格條件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將視情況予以不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在校期間,一旦發現并查實高考錄取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三十四條 本科招生工作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swupl.edu.cn
本科招辦電話:023—67258088,67258829
本科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swupl.edu.cn
本科招辦郵箱:xzbkzb@swupl.edu.cn
西南政法大學微信公眾號:xinanzhengfa-swupl
西南政法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微信公眾號:西南政法大學本科招生辦
招生監察電話:023—67258879
招生監察郵箱:xzhpb@swupl.edu.cn
招辦地址:重慶市渝北區寶圣大道301號 本科招生辦公室
郵編:401120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學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本科招生錄取工作請直接與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聯系。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或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由西南政法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