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名稱
成都醫學院(13705)
二、辦學屬性
省屬公辦普通本科院校
三、辦學層次
研究生、本科、專科,以本科教育為主
四、辦學地址
天回校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區蓉都大道天回路601號
新都校區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區新都大道783號
五、錄取規則
1、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定,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部分平行志愿投檔的省(直轄市、自治區),投檔比例為1:1。
3、實行順序志愿填報的省(直轄市、自治區),我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錄取未滿額的情況下,接受非一志愿考生。對非第一志愿考生的錄取,按照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政策規定執行。平行志愿投檔考生則按教育部和所在招生省(直轄市、自治區)的相關政策錄取考生。
4、將江蘇省進檔考生的選測科目等級折算成一定分值,在考生投檔分基礎上加上折算分值后,進行排序錄取。A+折算分為10分,A、B+、B、C+、C折算分依次減少1分。
5、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6、我校對國家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認可,在錄取時以加分或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依據。
7、對考生報考的專業錄取時按照“專業級差”規則,第一專業志愿與第二專業志愿之間級差為2分;第二專業志愿與第三專業志愿之間級差為2分;第三專業志愿以后各專業間不再設置級差分數。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對不服從調劑的予以退檔。
8、各專業無男女考生比例限制,對往屆生和應屆生的錄取看待無差別。
9、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色覺異常,視力矯正度數較高等身體異常考生,慎重填報醫學類等受限專業)。
10、根據專業今后就業的需要,建議報考護理學專業男生身高1.62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不歧視殘疾考生,但考慮到醫療衛生服務工作的特殊性,建議肢體殘疾的考生慎報我校相關專業。
11、各專業考生進校后所學外語語種均為英語,我校未開設除英語之外的其他外語語種教學,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考慮。
12、新生入學后,我校將進行身體狀況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13、招生錄取結果將通過學校招生網站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等正規渠道及時向社會公布。
六、學生獎勵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
我校設有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年)、省級優秀大學畢業生和校級學業獎學金(特等獎1000元/生·年,一等獎800元/生·年,二等獎600元/生·年,三等獎300元/生·年)、優秀大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優秀團干部、優秀實習生、優秀大學畢業生、“三下鄉”先進個人、先進班集體等學生優秀個人和集體獎項。
我校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建立了多種助學措施,設有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年)、國家助學金(2100-4500元/生·年)、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社會資助等資助項目。
七、頒發學歷、學位證書
學生修滿教學計劃規定最低學分,并達到學校規定的畢業條件者,準予畢業,頒發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達到《成都醫學院學士學位授予細則》規定的標準,授予相應學位,頒發學位證書。
八、學費標準
我校各專業收費標準按照《四川省物價局、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實行學分制收費改革試點的通知》(川價費[2004]118號)執行。公共事業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健康服務與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4440元,應用心理學、生物醫學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4920元,其他專業(含本專科)均為每生每學年5000元。
九、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
天回校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區蓉都大道601號 郵編:610083
新都校區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區新都大道783號 郵編:610500
招生辦公室電話:028-62739988 028-62739200(兼傳真)
招生辦公室E-mail:cdyxyzb@sina.com
學校網址:http:// www.cm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