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以及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為做好學校普通本科(預科)招生工作,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貴州民族大學是新中國創建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是貴州省重點建設高校、貴州省人民政府和國家民委共建高校,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培養高校。學校現有花溪和大學城兩個校區,分別坐落于山清水秀、被譽為“高原明珠”的貴州風景名勝區貴陽市花溪區和產城融合創新、生態文明示范的貴安新區。錄取在貴州民族大學商學院、傳媒學院、數據科學與信息工程學院、機械電子工程學院、生態環境工程學院、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建筑工程學院、旅游與航空服務學院、民族醫藥學院和化學工程學院的新生,辦學地點為大學城校區;其他學院新生,辦學地點為花溪校區。
第三條 學校是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全日制公辦學校。上級主管部門:貴州省教育廳,學校國標代碼:4152010672。辦學層次:研究生、本科。
第四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頒布的本年度關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的德智體美勞情況,擇優選拔。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成立普通本科(預科)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本科(預科)招生工作,制定本校本科(預科)招生規則、招生計劃,決定學校有關本科(預科)招生的重大事宜。普通本科(預科)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在招生就業處,具體負責本科(預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學校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2020年招生專業及計劃數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審核公布的為準。
第四章 報考要求
第七條 語種要求:英語、商務英語專業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其他專業語種不限。新生進校后,非外語專業的外語必修課程為大學英語。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相應省份文件要求為準。
第八條 報考英語、商務英語、日語專業的考生,高考外語成績要求達到當地外語單科成績滿分值的60%以上(含60%)。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相應省份文件要求為準。
第九條 報考老撾語、泰語專業的考生,高考語文成績要求達到當地語文單科成績滿分值的60%以上(含60%)。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相應省份文件要求為準。
第十條 報考建筑學、城鄉規劃專業的考生,須具備一定的美術基礎。學生進校后須參加學校組織的美術測試,測試成績不合格者由學校酌情調整到其它專業。
第十一條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生源省(市、自治區)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聯考或統考,且專業成績合格。其中,報考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的考生,還須參加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體檢,并達到合格標準。詳細情況見:貴州民族大學2020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網址:http://zjc.gzmu.edu.cn)。
第十二條 報考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生源省(市、自治區)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組織的體育術科考試。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相應省份文件要求為準。
第十三條 報考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專業的考生須參加貴州省統一組織的少數民族語言口試,且成績合格。
第十四條 報考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專業彝語言文學重點人才培養類別和圖書館學專業彝文文獻保護重點人才培養類別的考生須參加貴州省統一組織的少數民族語言口試,口試語種為彝語,且成績合格。
第十五條 民族班、民漢雙語民族班招生對象為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民漢雙語民族班的考生須參加貴州省統一組織的少數民族語言口試,且成績合格。
第十六條 少數民族預科、民漢雙語預科招生對象為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民漢雙語預科的考生須參加貴州省統一組織的少數民族語言口試,且成績合格。進校后,完成一年預科班學習,所學科目考核合格后,方可升入當年錄取時對應批次的本科專業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