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相關規定,為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保證學校普通專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曲靖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第三條 學校代碼(國標):14012
第四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第五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六條 辦學層次:三年制普通專科
第七條 學校地址:云南省曲靖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三江大道
第八條 畢業證書:學業結束,經學校考核成績合格,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等專科學校畢業證書”。
第九條 專業資格取證:在校期間可參加全國英語應用能力考試、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普通話水平考試等職業資格考試。根據國家相關政策法規可參加相應專業的執業資格考試。
第二章 招生機構與監督機構
第十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招生錄取工作,討論決定招生錄取工作的重大事宜。學校黨委書記、校長擔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
第十一條 學校成立招生紀檢監督組,負責全面監督招生錄取工作。學校紀委書記擔任招生紀檢監督組組長。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就業與對外交流處是招生錄取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招生錄取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要求
第十三條 根據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專業設置、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招生計劃,并報經云南省教育廳批準后執行。
第十四條 學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當地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的為準,招生簡章可通過學校網址查詢(http://www.qjyz.org/)。
第四章 收費標準
第十五條 按云南省物價局和曲靖市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招生錄取工作在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學校錄取按“專業志愿優先”原則進行,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及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專業。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但又達到學校最低投檔分數線的情況下,服從專業調劑者,調劑到未錄滿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十八條 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十九條 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的考生;有藝術、體育方面特長的考生。
第二十條 體檢標準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除《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的條目外,根據學校專業培養的實際要求,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出現以下情況者不錄、限錄或慎錄:
1.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第一條中列出的六大類疾病,學校不予錄取。
2.色覺異常(俗稱色弱、色盲)不予錄取醫學類及醫學相關類專業。
3.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讀醫學類專業。
4.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的,不宜就讀醫學類及醫學相關類專業。
5.斜視、嗅覺遲鈍、口吃不宜就讀醫學類專業。
提醒考生注意:學校招收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考生,建議殘疾考生和肝功不正常及澳抗陽性者慎報醫藥衛生類專業。新生入校后進行體檢,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助學金、云南省政府獎學金及其他各類獎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學校每年撥付專款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資助或設立勤工助學崗位,幫助其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只適用于2020年普通專科的招生,自公布起執行。本章程由曲靖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就業與對外交流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部門政策相悖時,以國家和上級部門政策為準,如發布虛假信息,本校承擔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