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教育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內財教〔2007〕781號及內蒙古自治區助學管理中心《關于落實取消一批證明事項工作的通知》(內助學中心〔2019〕23號)規定,結合學院實際,制定《鄂爾多斯職業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管理辦法》,學院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5%的經費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第十七條 資助范圍:經班級、系部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家庭突發重大變故、生活無法正常進行的學生、孤殘學生。
第十八條 資助程序:個人申請、班級認定評議小組評議、系部審核、學院審批、公示、助學金發放。
個人申請:申請人填寫《鄂爾多斯職業學院助困申請表》,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評議小組提交家庭經濟情況書面承諾材料。
班級認定評議小組評議:班級根據個人申請、家庭經濟情況書面承諾材料和申請人平時生活消費情況,進行認定評議,將認定評議結果由小組組長簽字后報所在系部審核。
系部審核:系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組對班級認定評議小組結果進行審核,報學院學生工作部。
學院審批:學生工作部上報學院審批。
公示:學生工作部將審批結果以適當方式進行公示,接受師生的監督。
助學金發放:所獲助學金用于繳納學費的,直接轉入學院學費收繳賬戶;所獲助學金用于臨時性生活補貼的,存入學生銀行卡或直接發放到學生手中,并辦理相關手續。
附則
第十九條 在外語教學方面,受師資等方面條件的限制,只開設英語課程。
第二十條 錄取的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色盲、色弱考生不得報考我院應用化工技術、煤炭深加工與利用、煤礦開采技術、建筑室內設計、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建筑工程技術、視覺傳播設計與制作等專業;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除不得報考上述專業外,也不得報考我院機械制造與自動化等專業。由于考生身體原因,對不適合其報考的專業,我院按規定進行合理的調整。新生入學后按規定進行健康復查,對復查后不能進行正常學習的、或被查出在體檢中弄虛作假的,按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 鄂爾多斯職業學院煤礦開采技術專業只招男生,其它專業無性別要求。
第二十二條 鄂爾多斯職業學院文理綜合類考生只要專業大類相符即可報考。
第二十三條 鄂爾多斯職業學院新生學費、住宿費按照鄂爾多斯市發改委(鄂發改費發【2015】295號)、自治區發改委財政廳文件(內發改費字【2015】1165號)批準的標準(學費5000元/年,住宿費四人間1100元/年、六人間1000元/年)執行,并通過自治區教育主管部門公布。
第二十四條 學生在我院學習期滿,成績合格,向其頒發國家承認的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十五條 學校在自治區的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公布的計劃為準,在各省、市、自治區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專業介紹等政策,詳見當年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內蒙古招生專刊、鄂爾多斯職業學院招生簡章和門戶網站等。
第二十六條 鄂爾多斯職業學院招生網址:http://www.ordosvc.cn
咨詢電話:0477-8396757 傳真:0477-8396759
招生熱線:15548554405 15661814408
15661814409 15661814406
電子郵箱:ordossvc@163.com 郵編:017000
第二十七條 鄂爾多斯職業學院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嚴格按照本章程執行,本章程若與國家法規、規章、規范以及上級有關政策不相符,以國家法規、規章、規范以及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八條 鄂爾多斯職業學院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只適用于鄂爾多斯職業學院高職(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鄂爾多斯職業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