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以及江蘇省的招生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類、藝術類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蘇州健雄職業技術學院。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3751,學校在各招生省的代碼以各省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
學校辦學地址:江蘇省太倉市科教新城健雄路1號
第四條 學校簡介:蘇州健雄職業技術學院是2004年7月經江蘇省人民政府批準升格組建的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院校,以出生蘇州太倉的世界著名核物理女王——吳健雄的名字命名,位于蘇州太倉科教新城。
學院占地700畝,建筑面積20萬平米,設有中德工程學院、軟件與服務外包學院、商學院、電子信息學院、醫藥科技學院、藝術學院等11個教科研單位。開設專業近30個,全日制在校生近7000人。
第五條 學校面向江蘇、浙江、安徽、河南、江西、貴州、陜西、山東等省招收專科生。頒發學歷的學校名稱為:蘇州健雄職業技術學院。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七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學校學生處。
第八條 學校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招生工作組,負責該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并協助招生辦公室進行招生錄取。招生工作組組長由學校聘任。
第九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生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學校分省生源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核后,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學校根據各省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