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以各省招辦、考試院核準公布計劃為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學校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級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相關錄取政策與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績為主要依據,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在政審、體檢合格、考分達到各省同批次錄取分數線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各招生省份規定的比例調閱檔案。
第十二條:文理科專業錄取: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即先按總分從高到低排隊,并按排隊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當總分相同時,則按輔助分從高到低再次排序;如仍相同,則結合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綜合素質評價等指標錄取。
第十三條:藝術類專業錄取:在專業課考試及文化課考試合格的基礎上,按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總分相同則按文化分從高到低優先錄取,當文化總分相同時,則按照輔助分從高到低再次排序。
第十四條: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和衛生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學校各專業招生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六章 錄取與入學
第十六條:被我校錄取的考生,經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后,由校招生辦公室直接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錄取名單同時在學校招生網站http//zs.yctei.cn上公布。
第十七條: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和學校規定的有關證件,應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未經請假逾期不報到者,按曠課處理;未請假超過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招生規定進行體檢復查,體檢合格者方可注冊。不符合招生體檢條件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新生入學注冊后,學校將依據《學生管理條例》、《學籍管理條例》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照專業教學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修滿規定課程和學分、成績合格者準予畢業,并頒發相應的畢業證書。
第二十條:我校各專業入學后外語教學課程均為英語。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一條:新生收費標準按照教育部、江蘇省教育廳和省物價局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不另外增加收費。
第二十二條:具體收費標準以隨錄取通知書一起寄發的《鹽城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新生入學須知》為準。
第八章 獎學金、助學金與貸款
第二十三條:學生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向生源地銀行申請貸款支付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政策按國家有關政策執行。
第二十四條:外省學籍入學新生,減免兩年學費。
第二十五條:家庭有特殊經濟困難的省內外新生,可申請2000-3000元的困難補助;學生在校學習期間還可以申請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專項獎學金、企業獎學金等,發放標準按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六條:學校設立勤工助學崗位,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九章 聯系途徑
第二十七條:我校聯系途徑為:
招生咨詢電話:0515—88583915、0515-88432105、4001580515
傳真:0515—88583915
學校網址:http://www.yctei.cn招生信息網http://zs.yctei.cn
學校地址:鹽城市解放南路285號
微信公眾號:鹽城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ycgyzb)
招生咨詢QQ:1413825393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適用于2020年招生。
第二十九條:本規則未盡之處,按照教育部及相關省招生政策及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本章程由鹽城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