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須提交以下材料:
(一)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持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資格審查時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警官證原件及復印件,因單位原因暫時沒有警官證的憑工作單位政工部門證明警察身份;
(四)《2020年攻讀警務碩士專業學位報考資格審查表》(須加蓋本單位人事或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五)警務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僅面向全國在職人民警察招生,不招收應屆本科畢業生;
(六)報名時提供虛假信息及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我院將取消其復試、錄取資格。
第八條 考試
(一)考生參加全國統一考試。2021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 2020 年 12月 26 日至 27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7:00)。具體以教育部或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公布時間為準,初試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101)、英語二(204)、警務碩士專業基礎(332)、警務碩士專業綜合(438)。初試方式均為筆試:12 月 26 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論。12 月 26 日下午-- 外國語。12 月 27 日上午-- 業務課一 。12 月 27 日下午-- 業務課二。
(二)復試。復試工作事宜我院在復試階段確定,請考生及時關注我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頁。復試科目為:警務綜合、英語。
(三)同等學力考生進入復試階段后,需加試《偵查學》、《刑事訴訟法學》兩門課程筆試。
第九條 錄取原則
(一)參加復試考生的初試成績須達到由教育部統一劃定的初試合格分數線的總分和單科基本成績要求;
(二)按照我院的招生規模,以1:1.2的比例確定參加復試的考生;
(三)原則上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
(四)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考生、考生所在工作單位須與我院簽訂委托培養協議書。
第十條 招生管理及其他
(一)學院成立以主管校領導、紀委、研究生部等有關人員組成的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國家有關工作要求,制定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及實施細則,規范工作程序、全程信息公開、并接受紀委和社會各界監督。
(二) 我院不提供初試相關參考書籍,不舉辦考研輔導班,相關參考資料請考生自行到書店購買或向出版社郵購。
(三) 如咨詢研究生招生事宜,可通過以下方式與院校聯系:
通訊地址:昆明市五華區教場北路249號。郵政編碼:650223
聯系部門:云南警官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學校代碼:11392
聯系電話:0871-65138760
聯 系 人:伍老師
學院網址:http:// www.ynpc.edu.cn
電子郵箱 :ynjgxyyjsb@163.com
歡迎報考云南警官學院警務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