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發函〔2020〕129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報請批準中山大學南方學院轉設為廣東南方學院的函》(粵府函〔2020〕149號)和《廣東省教育廳關于更改中山大學南方學院等2所獨立學院轉設后擬用校名的函》(粵教規函〔2020〕20號)收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普通本科學校設置暫行規定》《關于加快推進獨立學院轉設工作的實施方案》有關規定以及第七屆全國高等學校設置評議委員會評議結果,經教育部黨組會議研究決定,同意中山大學南方學院轉設為廣州南方學院,學校標識碼4144012619;同時撤銷中山大學南方學院的建制。現將有關事項函告如下:
一、廣州南方學院系獨立設置的本科層次民辦普通高等學校,由你省負責管理。
二、學校要切實加強黨的建設,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三、學校定位于應用型高等學校,主要培養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所需要的高素質應用型、技術技能型人才。
四、中山大學、廣東珠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應逐項落實雙方簽訂的《中山大學南方學院轉設及過渡期合作辦學協議書》,以保證過渡期內學校平穩、健康發展。
五、我部將適時對學校辦學定位、辦學條件、辦學行為和人才培養質量等情況進行檢查。
望你省加強對學校的指導和支持,督促舉辦者進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堅持公益辦學導向,切實強化教學科研平臺和實訓基地建設,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完善內部治理結構,健全資產管理和財務會計制度,規范辦學行為,注重內涵發展,促進學校辦出特色、辦出水平,更好地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