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有關工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現制定《江西省2021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招生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單招辦法》)。
一、單招原則
2021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招生工作(以下簡稱“高職單招”)堅持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由省教育廳有關部門牽頭做出規劃,單招院校組織實施,省教育考試院進行考試錄取監督,確保我省高職單招的各項工作程序規范,管理嚴格。
二、單招院校
經省教育廳批準2021年開展高職單招的院校名單將在江西教育網、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另行發布。
三、單招對象
已完成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考報名的考生均可報考。
四、單招方案
各招生院校根據教育部及省教育廳有關高等職業教育單獨招生工作規定,按照本《單招辦法》要求,結合自身辦學特色和專業優勢等實際研究制定高職單招工作方案并盡早向社會公布。1月31日前,將本校高職單招工作方案包括單招計劃數及招生專業(見附件1)報省教育考試院普招處匯總。
五、單招報考
1.網上報考:3月8日9:00-12日17:00期間,考生自行登錄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網址:www.jxeea.cn)“高職單招報考系統”(按照網頁提示的流程操作),選報院校及專業。每個考生限報1所院校,可選報1至5個專業及是否服從專業調劑。在規定的網報時間內,考生可以對所報考院校及專業修改1次。
2.數據下載:單招院校于3月14-15日前在“江西省高等職業院校單考單招數據報送系統”下載報考本校考生數據。
3.現場確認:考生憑二代身份證于3月20日到所報院校報到,現場簽訂《江西省2021年高職單招考生誠信報考承諾書》(以下簡稱《承諾書》,見附件2,承諾被高職單招錄取后不再參加2021年6月舉行的統一高考或“三校生”對口升學考試),繳費、確認考場(領取準考證)。收費標準由單招院校按省發改委和省財政廳有關文件執行。
六、單招考試
高職單招考試由單招院校組織實施,原則上采取“文化素質考試+技能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鼓勵單招高校進行聯合命題、聯合考試,有條件的高校在確保安全保密、考試公平的提前下,可采取線上測試等創新方式。
1.考試要求:單招院校應組建命題專家組,由專家組根據招生專業的特點并結合疫情防控實際要求,科學、合理設計考試內容和評分標準。“文化素質考試+技能測試”兩部分,總分滿分為450(各科目分數由學校自行確定)。其中,文化素質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類專業可以加試外語。技能測試內容或項目主要根據招生專業特點和培養要求進行設計。
2.考試時間和地點:3月21日上午開考,除醫學類等有特殊要求的專業外,考試原則上在半天內完成。考場由單招院校按照國家教育考試有關要求安排。
3.考試紀律:嚴格執行國家教育考試考務管理的規定及要求,監考人員要認真查驗考生身份,嚴格考務管理、嚴肅考場紀律、加強誠信教育。加大巡查力度,切實維護高職單招的考試環境和良好的考試秩序。
4.考試成績:單招院校要嚴格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評卷工作考務管理辦法》(教考試廳〔2013〕2號)等相關文件的要求,切實做好評卷組織、管理、質量監控和安全保密工作。評卷工作期間,評卷場所應當做到無死角監控,關鍵崗位實行“一崗多控”。
評卷、統分結束后,應及時在本校網上提供考生成績查詢,并制訂考生成績復核辦法及其程序,為考生提供成績復核服務。
七、單招錄取
(一)錄取原則
單招院校應合理確定文化考試分數和技能測試分數的錄取控制線,按已向社會公布的招生專業、招生計劃數及錄取規則,依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考生。
高職單招錄取嚴格執行省教育廳下達各校的單招計劃和單招專業,不得違規突破。考生在錄取后不得退錄。
(二)優惠政策
高職單招錄取執行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相關優惠政策。具體見《江西省關于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實施方案》(贛招委字〔2019〕25號)。
(三)錄取安排
1.3月29日前,單招院校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并在本校網站進行公示。
2.4月5日前,單招院校將錄取數據庫上傳至“江西省高等職業院校單考單招數據報送系統”。4月6-7日持錄取數據庫(光盤)到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并辦理錄取手續。
3.4月9日前,單招院校在本校網站公布正式錄取的考生名單,寄發本校印制的錄取通知書。
(四)錄取說明
1.通過高職單招錄取的考生,與參加統一高考錄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2.依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要求以及學校招生章程中對身體條件的具體規定,參加高職單招錄取的考生須參加所在縣(區)招考辦統一組織的高考體檢,高校在錄取后可根據考生高考體檢及新生入校后復檢的結論,對涉及限報的考生可進行調整專業以及退學、休學等處理。
3.考生經高職單招錄取后,不再具有參加統一高考及錄取資格。
4.單招院校必須嚴格加強考生現場確認和錄取環節的規范管理,嚴防工作失誤。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1.科學制定考試方案。單招院校要召開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認真研究制定考試工作方案。要按照國家教育考試安全保密工作要求,細化完善考試安全保密、命題制卷、試卷分發、組織實施、評卷統分、監督管理等辦法,工作方案既要符合屬地防疫要求,又要確保考試安全和公平。
2.做好考試期間防疫。單招院校要成立由校領導任組長的防疫小組,制定防疫工作預案,細化異常情況處理流程,開展實地演練,設置專用隔離考場和備用考場,對相關場所進行清潔消毒,通過“贛通碼”等做好涉考人員健康監測,指導考生做好個人防護,盡量縮短考試時間,減少人員聚集情況。
(二)加強宣傳服務
各地各高校要統籌運用各類新媒體特別是政務新媒體,采取多種形式,精心做好宣傳解讀和咨詢服務工作。各單招院校要及時、準確解讀本校高職單招工作方案;要向社會公布咨詢服務電話,并安排專人值守,暢通考生咨詢通道,加強對考生報考、備考、疫情防控等指導和咨詢服務。各市、縣(區)招生考試機構要及時做好有關信息發布工作,方便考生查閱。各高中學校要通過召開班級會,利用微信群、QQ群推送信息等形式,向家長和考生深入宣傳高職單招政策和工作安排。
(三)嚴肅招生紀律
各單招院校要切實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嚴肅招生紀律的通知》(贛招委字〔2017〕9號)要求,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嚴肅招生紀律。任何高校未經批準不得提前招生,不得發放預錄通知書,不得提前收費預定生源或作出其它違反招生規定的許諾等。各高校在招生過程中嚴禁惡性搶奪生源,嚴禁相互詆毀,嚴禁擅自招收任何形式的“預科生”,不得利誘學生“先上車后買票”。高校招生機構或工作人員出現違規爭搶生源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要追究學校領導的責任。
省教育考試院將在高職單招考試期間開展考務督查,單招院校紀檢監察部門須全程參與監督,業務職能部門要嚴格執行政策,科學規范操作,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對在高職單招考試中認定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高職單招中有違規行為的招生工作人員,一律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附件詳見:http://www.jxeea.cn/art/2021/1/18/art_26671_30647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