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確保我校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2021年重慶市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渝教招發〔2020〕27號)等有關政策及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1年重慶市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中高等職業教育貫通培養項目轉段招生除外)。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重慶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 學校代碼:5047
第五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七條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八條 辦學地址:重慶市永川區昌州大道東段801號(郵編:402160)
第九條 主管單位:重慶市水利局
第十條 學校概況:
學校占地面積約935.6畝。新校區占地總面積741.14畝,總建筑面積31萬平方米,建成校內外實習基地272個,實驗實訓設備總值6100余萬元,藏書近60萬冊,固定資產總額突破7億元。學院現有教職工612人,其中專任教師386人,副教授、教授200余人、博士35人。有市級優秀教師1人,優秀中青年骨干教師 4 名;水利部職教新星6人、職教名師2人,雙師型教師155人。設有水利工程學院、電力工程學院、建筑工程學院、市政工程學院、智能制造學院、大數據學院和通識教育學院,開設44個高職教育專業,涵蓋水利、資源環境與安全、能源動力與材料、土木建筑、交通運輸、裝備制造、電子信息、文化藝術8個專業大類。現有全日制在校生10000余人,近50年來,已為國家培養水利、電力、建筑行業人才30000余人。
第三章 招生對象、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十一條 招生對象:已參加重慶市2021年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報名,取得報名資格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含具有同等學力者)和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
第十二條 招生計劃:各批次、各類別的招生專業及計劃以重慶市教育委員會和重慶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公布的為準,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網(http://www.cqsdzy.com)或《2021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計劃及填報志愿指南》查閱。
第十三條 收費標準:各專業學費、住宿費等各項收費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專本貫通專業大數據技術與應用、物聯網應用技術經轉段考核合格對口升入重慶第二師范學院數學與信息工程學院產教融合項目,本科期間除規定的學費住宿費外,還收取企業培訓費用2000元每生每學年。各專業具體收費標準在我校招生網(http://www.cqsdzy.com)和《新生入學須知》上進行公布。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四章 報名、考試、填報志愿及錄取
第十四條 報名辦法:報名時間、地點和辦法按照重慶市教育考試院2021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相關安排執行。
第十五條 考試安排:考生需按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相關安排參加相應考試。報考我校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的考生,應取得2021年重慶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體育類專業招生專業統考成績。免試按《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2021年重慶市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渝教招發〔2020〕27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成績公布:考生可通過重慶市教育考試院門戶網(www.cqksy.cn)、重慶招考信息網(www.cqzk.com.cn)查詢考試成績和各類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具體時間由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確定并公布)。
第十七條 填報志愿:志愿填報采用網上填報方式,安排在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公布后進行(具體時間、填報方式等相關事項由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確定并公布)。如遇錄取時計劃未滿額,我校參加重慶市2021年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八條 錄取原則:我校嚴格遵循我市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錄取照顧政策和“一檔多投”的投檔、錄取規則。具體政策及模式按《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2021年重慶市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渝教招發〔2020〕27號)公布的執行。除我市統一要求外,我校在錄取過程中還將按照以下原則實施錄取:
1.男女男生比例:我校各專業錄取無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語語種要求:我校各專業不限制外語語種,入學后公共外語統一為英語。
3.錄取體檢標準:我校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為進一步促進學生就業,建議報考電力工程學院相關專業的考生,參照行業用工標準衡量自身視力、身高、形象等身體條件要求后謹慎報考。
第十九條 錄取查詢:考生可登錄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網站(www.cqksy.cn)或重慶招考信息網(www.cqzk.com.cn)查詢錄取信息。我校錄取結束后在招生網(http://www.cqsdzy.com)上公布各批次、各類別、各專業錄取最低分數線。
第五章 入學、資助政策與學歷證書
第二十條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1年重慶市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錄取后,不再繼續參加重慶市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來校就讀期間與全國普通高考錄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其中,“專本貫通分段培養項目”在校期間不得休學、轉學、轉專業,轉段考核合格后方可升入對應本科院校的對應本科專業)。
第二十一條 入學安排:考生被我校錄取后,由我校于2021年 5月寄發錄取通知書。考生需按錄取通知書的相關要求到我校報到入學,未經我校同意逾期兩周未報到者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入學三個月內,我校將對新生進行資格復審,對復查不合格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和學籍。
第二十二條 資助政策:我校按照國家相關資助政策規定,設有完善的獎助貸資助體系,符合條件的在校學生可向我校申請辦理。主要有: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其中:一等助學金4300元/年、二等助學金3300元/年、三等助學金2300元/年,建卡學生給予二等及以上國家助學金資助,每生每年不低于3300元。
學院設立的獎學金有:一等獎學金1000元/學期,二等獎學金500元/學期,三等獎學金250元/學期。同時,按國家相關助學貸款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貧困生可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對當年入學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下屬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二十三條 學歷證書: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由重慶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條 重要聲明:我校從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相關工作,請直接與我校招生處聯系,否則出現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負責。
第二十五條 聯系方式:
1.監督申訴:
監督部門:重慶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紀委辦公室
監督電話:023-49850331
2.招生服務:
學校地址:重慶市永川區昌州大道東段801號(郵編:402160 )
招生部門: 招生就業指導中心
招生電話: 023-49810782;49838425
學校網址: http://www.cqsdzy.com
招生網址:http://dept.cqsdzy.com:1000/Student.html
電子郵件: zhaojb49838425@126.com
第二十六條 本招生章程由重慶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指導中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