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確保我校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2021年重慶市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渝教招發〔2020〕27號)等有關政策及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1年重慶市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中高等職業教育貫通培養項目轉段招生除外)。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重慶經貿職業學院
第四條 學校代碼:5083
第五條 辦學性質:民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七條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八條 辦學地址:重慶市黔江區武陵大道北段1785號(郵編:409000)
第九條 主管單位: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第十條 學校概況:我校是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由重慶市教委主管,面向全國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院始建于2011年3月,地處渝東南地區中心城市黔江,坐落在黔江職教園區,占地面積481畝,校內建筑面積8.06余萬平方米,校內外實習實訓基地90余個。學院建有標準化田徑運動場、標準化羽毛球館、籃球場。學院現有財經學院、商務學院、應用工程學院、人文科學學院、國維創新學院等教學單位。開辦會計、審計、空中乘務、藥品經營與管理、物聯網應用技術、數字媒體應用技術、汽車檢測與維修、大數據技術與應用、云計算技術與應用、新能源汽車技術、幼兒發展與健康管理等23個專業面向全國招生,形成了一經濟貿易類專業為龍頭,以工程、機電為兩翼的多學科綜合發展的專業群體系。
第三章 招生對象、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十一條 招生對象:已參加重慶市2021年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報名,取得報名資格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含具有同等學力者)和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
第十二條 招生計劃:各批次、各類別的招生專業及計劃以重慶市教育委員會和重慶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公布的為準,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網(http://zs.cqvcet.com)或《2021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計劃及填報志愿指南》查閱。
第十三條 收費標準:各專業學費、住宿費等各項收費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各專業具體收費標準在我校招生網(http://zs.cqvcet.com)和《新生入學須知》上進行公布。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四章 報名、考試、填報志愿及錄取
第十四條 報名辦法:報名時間、地點和辦法按照重慶市教育考試院2021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相關安排執行。
第十五條 考試安排:考生需按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相關安排參加相應考試。報考我校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的考生,應取得2021年重慶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體育類專業招生專業統考成績。經重慶市教委批準,我校國際貿易實務、商務管理、幼兒發展與健康管理專業招收高職對口其他類考生,考生需參加我校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具體安排及要求由我校另行公布。免試按《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2021年重慶市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渝教招發〔2020〕27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成績公布:考生可通過重慶市教育考試院門戶網(www.cqksy.cn)、重慶招考信息網(www.cqzk.com.cn)查詢考試成績和各類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具體時間由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確定并公布)。
第十七條 填報志愿:志愿填報采用網上填報方式,安排在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公布后進行(具體時間、填報方式等相關事項由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確定并公布)。如遇錄取時計劃未滿額,我校參加重慶市2021年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八條 錄取原則:我校嚴格遵循我市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錄取照顧政策和“一檔多投”的投檔、錄取規則。具體政策及模式按《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2021年重慶市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渝教招發〔2020〕27號)公布的執行。除我市統一要求外,我校在錄取過程中還將按照以下原則實施錄取:
1.男女男生比例:我校各專業錄取無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語語種要求:我校各專業不限制外語語種,入學后公共外語統一為英語。
3.錄取體檢標準:我校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為進一步促進學生就業,建議報考空中乘務專業的考生,參照行業用工標準衡量自身視力、身高、形象等身體條件要求后謹慎報考。該專業要求男生身高172cm以上、女生身高162cm以上,身體健康、無肢體殘缺、精神疾病等,兩眼矯正視力不低于4.8。
第十九條 錄取查詢:考生可登錄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網站(www.cqksy.cn)或重慶招考信息網(www.cqzk.com.cn)查詢錄取信息。我校錄取結束后在招生網(http://zs.cqvcet.com)上公布各批次、各類別、各專業錄取最低分數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