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家、浙江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不斷探索高校招生多元化途徑和自主選拔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2021年寧波財經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寧波財經學院
第五條 學校代碼:13001,浙江省招生代碼:0074
第六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民辦)
第七條 辦學地點:本部校區(寧波市海曙區學院路899號),杭州灣校區(寧波市杭州灣新區濱海二路西段博華路77號),象山校區(寧波市象山縣麗灣路)。
第八條 學校簡介:寧波財經學院是一所經國家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學校創辦于2001年,2015年成為浙江省首批應用型本科建設試點示范高校。學校占地面積約1700畝,分為三個校區;在校全日制本科生近2萬人。
學校現有42個本科專業,形成了以經濟、管理學科為主,經、管、工、文、藝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學科專業體系。學校不斷凝練學科發展方向,圍繞大宗商品流通、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家族財富管理、金融大數據技術等研究領域,著力打造財經類優勢、特色學科;聚焦影視制作技術、影視產業管理等研究領域,大力推進影視文化類特色學科建設。現有省一流學科3個,市重點學科5個;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1個,省一流專業、重點專業、優勢專業和新興特色專業建設項目共18個,市品牌、特色、優勢等重點專業建設項目共8個;國家一流課程2門,省一流課程15門。學校歷屆畢業生初次就業率均在97%以上,畢業生創業率在全省本科院校中名列前茅;學校創業學院被列為“浙江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創業學院”。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校根據辦學宗旨、辦學規模以及實際辦學條件等因素,科學、合理編制招生計劃,學校2021年面向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總計劃數為200名。具體招生計劃如下:
表1: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計劃表
第四章 報名辦法
第十條 報考條件:
1.已經參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品德優良,身心健康,綜合素質較高,具有創新能力和培養潛質,有一定特長的高中畢業生;
2.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均為合格(含)以上(以報名截止日期前已取得的成績為準),且符合報考我校專業相應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最低要求(詳見下表);
3.中學階段綜合素質評價均為B等(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綜合素質評價均為P等(含)以上);
4.考生的選考科目須符合報考專業的選考科目范圍。
第十一條 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21年3月8日9:00—3月29日14:00,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須通過網上報名的方式提出申請,每名考生限報1個專業。
2.報名流程:申請人登錄寧波財經學院招生網,點擊“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完成報名手續,確認無誤后通過報名系統自動生成《寧波財經學院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申請表》,直接A4紙打印。報名無需郵寄紙質材料,將報名材料以掃描件或照片形式上傳,上傳截止時間為2021年3月29日14:00。
3.報名材料:
(1)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申請表(須考生簽名,無需高中蓋章);
(2)個人陳述,內容包括個人成長經歷及體會、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規劃等,要求考生本人手書(不接受打印稿),字數控制在1000字左右;
(3)身份證(正反兩面);
(4)申請素質特長生的佐證材料(素質特長對照表詳見第十四條)。
注:上述材料請以掃描件或照片形式上傳到報名系統,其中(1)、(2)、(3)必須有,如上傳材料缺失、不符合要求、無法辨識,均視為報名無效。
4.注意事項:在學科競賽、科技創新、語言文學、體育特長、藝術特長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考生(詳見第十四條),必須在報名系統中自行申請素質特長生并上傳佐證材料,經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認定后方可獲得素質特長分,否則不予認定。
第五章 考試與選拔
第十二條 初審: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專家委員會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評審,根據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確定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通過初審的考生名單。通過初審的考生人數一般不超過各專業招生計劃數的5倍。對提供材料有弄虛作假的學生實行一票否決制。初審結果將于4月6日在我校招生辦網站上公布,考生也可通過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查詢。初審通過的考生將在報名系統中顯示“初審通過”。素質特長生經專家委員會認定后直接進入學校綜合測試,不占通過初審的人數比例。
初審成績(滿分100分,超過100分的按100分計)=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計算辦法:A-15分,B-9分,C-6分,D-4分。
第十三條 綜合素質評價測試資格確認:
1.網上確認
在報名系統中顯示“初審通過”的考生,根據“網上確認流程”的要求進行繳費、打印準考證。
2.繳費
(1)繳費標準:我校三位一體綜合素質評價測試報名考試費為140元/人。
(2)繳費方式:報名系統中顯示“初審通過”的考生,于4月6-11日進入我校繳費平臺(jf.nbdhyu.edu.cn)交納報名考試費,用戶名:身份證號,密碼:身份證后六位。
3.打印準考證
打印準考證時間:4月12-17日。建議使用A4紙張打印準考證。考生須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參加學校“三位一體”綜合素質評價測試。如遇特殊情況,也可在考試當天現場打印。
第十四條 綜合素質評價測試:通過初審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綜合素質評價測試。綜合素質評價由面試和素質特長兩部分組成。
1.面試:主要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和專業素養。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安排在4月17日進行,具體時間以準考證顯示為準。
2.素質特長:在學科競賽、科技創新、語言文學、體育特長、藝術特長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考生,必須在報名系統中自行申請素質特長生并上傳佐證材料,經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認定后方可獲得素質特長分,否則不予認定。素質特長滿分為10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個類別的素質特長,可累計得分,最高為10分。素質特長以考生提供的獎狀、證書等佐證材料為依據,面試時不進行現場展示。素質特長相關信息將在學校招生網進行公示。
表2: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素質特長對照表
(注:以下成果均須在高中階段取得,特別注明“不限高中階段”除外)
第十五條 綜合素質評價測試結束后,學校根據綜合素質評價成績高低,按不超過專業招生計劃數1:4的比例確定入圍考生名單。考生可通過學校“三位一體”報名系統查詢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及入圍信息,綜合素質評價成績(110分)=面試成績(100分)+素質特長分(10分)。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