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等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需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本章程適用于2021年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
第五條 學校代碼:13275
第六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第七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
第八條 學校地址: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越州大道958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學校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專家委員會,具體負責實施該項工作,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 學校紀檢監察辦公室對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75-81112735。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學校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計劃總數為80名。具體招生專業、計劃數及相關專業選考科目范圍如下表所示:
第五章 報名條件與辦法
第十三條 已經參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的考生,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報考:
1.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有2門及以上為A等或者折算成績在60分及以上(A等計10分,B等計8分,C等計5分,D等不計分),且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均不低于D等,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均不低于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綜合素質評價不低于P等。
2.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均不低于D等,綜合素質評價均不低于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綜合素質評價不低于P等,且符合下列專項條件之一者:
(1)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包括:全國高中數學聯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中獲得省級賽區競賽三等獎(含)以上。
(2)科技創新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獲得省級三等獎(含)以上;或在全國“明天小小科學家”活動中獲三等獎(含)以上。
(3)藝術特長類:中學階段(含初中)獲得浙江省學生藝術特長水平測試A級證書(西洋管樂器可放寬至B級證書)。
(4)體育特長類:高中階段獲得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網球、武術、跆拳道、田徑、健美操項目國家二級(含)以上運動員證書;或高中階段參加由地市級(含)以上教育主管部門或體育主管部門主辦的體育比賽并獲上述項目前三名(包括團體或個人)。
第十四條 凡符合報考條件考生須通過學校三位一體報名系統(http://zs.zzjc.edu.cn/)在規定報名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并提交相關材料。
1、書面材料在線提交:以下材料要求掃描(拍照)后直接上傳報名系統,上傳文件要清晰可見,單個文件大小不超過3M。
(1)《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在線填寫、提交并打印。紙質申請表填寫的內容必須經中學教務處審核認定,并加蓋中學公章,考生本人簽名后將蓋章簽名的申請表掃描(拍照)上傳。
(2)專項條件獲獎證書:高中階段獲得的符合報名條件中所列舉的獲獎證書或證明材料,并掃描(拍照)上傳。
(3)個人陳述: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家庭情況,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要求考生本人手書(不接受電腦打印件),字數控制在500字左右,并掃描(拍照)上傳。
(4)身份證復印件:考生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掃描(拍照)上傳。
2、書面材料現場審核:請考生在綜合素質測試當天將書面材料原件提交現場審核(材料無須郵寄)。
第十五條 報名時間:網上報名時間為2021年3月5日上午9:00至3月21日下午16:00。請于報名截止時間之前,完成報名并在線提交所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