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以及江蘇省的招生政策,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我院江蘇省提前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院全稱:蘇州健雄職業技術學院。學院代碼:國標代碼13751,江蘇代碼:1279。學院辦學地址:江蘇省太倉市科教新城健雄路1號。
第四條學院簡介:蘇州健雄職業技術學院是經江蘇省人民政府批準升格組建的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院校,以出生蘇州太倉的世界著名核物理女王——吳健雄博士名字命名,位于蘇州太倉市。學院堅持“深耕太倉、深化雙元、深入創新、深得人心”辦學思路,打造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人才倉、技術倉、智慧倉”,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高職教育。學院占地700畝,建筑面積20萬平米,設有智能制造學院、生物醫藥學院、經濟管理學院、人工智能學院、藝術設計學院等10個教科研單位。開設專業近30個,全日制在校生8000余人。
第五條頒發學歷的學校名稱為:蘇州健雄職業技術學院。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學院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七條學院的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學院學生處。
第八條學院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學院招生工作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根據學院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江蘇省高考報名人數、生源質量等因素,結合近年來學院提前招生計劃完成情況等,綜合分析,確定學院高職提前招生計劃。報江蘇省教育廳審核后,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招生計劃
注:最終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下達計劃數為準。
第四章 報名考試
第十一條 已參加2021年普通高考報名,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等10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報考我院的普通類考生須取得“六合格”及以上的成績,報考我院藝術類的考生須取得“五合格”及以上的成績。
第十二條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進行網上報名。
第十三條根據合格性考試成績,結合院校公布的報考條件和專業計劃等,考生最多可向兩所院校提出申請,并按院校招生簡章的規定參加校測。考生可向每所院校申請6個專業并明確專業調劑意向。
第十四條我院對普通類考生采取“合格性考試折算成績+校測”、藝術類考生采取“合格性考試折算成績+藝術統考成績(百分制折算)”的形式進行考核。
第十五條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命題、考試和閱卷。
第十六條校測由我院自主命題進行考核,參加對象為普通類考生,校測的組織形式為面試,重點圍繞考生的語言表達、創新思維、反應能力、知識面等基本素質開展綜合素質測試(面試),題型為簡答題,總分為100分。校測不收取費用。
第十七條藝術類考生須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
第十八條報名時間和考試時間安排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及時調整(以學院官網發布的時間為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九條依據合格性考試成績、校測,參考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進行錄取。普通類專業:合格性考試折算成績+校測+政策加分,滿分200分;藝術類專業:合格性考試折算成績+藝術統考成績(百分制折算)+政策加分,滿分200分。
第二十條 10門合格性考試折算成績滿分100分,合格計10分/門,不合格計5分/門;校測滿分100分,政策加分上限20分,加滿為止。
第二十一條學院依據教育部和江蘇省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院負責、省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二十二條劃線原則:錄取控制線根據招生計劃數和考生的考試成績綜合考慮。
第二十三條對進線考生,學院按“專業清”的原則,滿足考生第一志愿專業錄取。對于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按校測成績、語文數學兩科合格性考試成績之和、外語合格性考試成績、首選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再選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
第二十四條擬錄取名單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同意后,學院發放錄取通知書,錄取結果在學院招生網上同時公布。
第二十五條所有考生須參加高考體檢且體檢結果符合高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相關要求,否則不予錄取。學院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
第二十六條我院嚴格按江蘇省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1)烈士子女,可加20分投檔;(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加20分投檔;(3)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含臺灣戶籍考生),可加5分投檔;(4)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可加10分投檔。滿足加分條件的考生,我院將于錄取前在官網公示十天;如加分政策有調整,以經省招委會批準的江蘇省2021年招生政策為準。
第二十七條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課程。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八條學校按照《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公辦高等學校學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14〕136號)、規定標準收取學費,具體標準為(元/生﹒學年):文科類4700、理科類5100、工科類5300、醫學類6200、藝術類6800。
第二十九條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1400元。
第三十條所有錄取考生在報到時須提供身份證及高中階段畢業證書原件,進行入學資格審核,審核不合格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學院將在一個月內對新生進行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三十一條學院具有完備的資助體系,獎助學金覆蓋面已達50%。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以及學院一等獎學金2000元、二等獎學金1500元、三等獎學金1000元。經濟困難的在校生每年能夠享受4300元、3300元、2300元不等的助學金,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因經濟原因而退學;另外,學院還在校內外設立勤工助學崗位,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減輕家庭經濟負擔。
學院設有新生獎學金、新生助學金等獎助體系。新生入學獎學金:提前招生考生高中階段獲“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等榮譽的錄取報到后,根據獲獎級別給予以下獎勵:校級獎勵1000元,縣區級獎勵2000元,地市級獎勵3000元,省級及以上獎勵5000元。若考生獲得多項不同等級榮譽,實行就高獎勵原則;本項獎學金于入校報到兩周內用獎狀原件向學院學生處申請,逾期不予處理。新生入學助學金:1、對于享受入學當年民政部門發放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經濟貧困考生,或者孤兒家庭考生,免除學費;2、對于持有中國殘聯統一制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考生,免除學費。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已被提前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和任何其他形式的錄取。確需參加高考的,須向高考報名地縣級招辦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參加,但不能參加任何形式的錄取。
第三十三條
招生咨詢電話:0512-53940813、53940832
招生監督電話:0512-53940821
招生監督郵箱:jx-jjjb@163.com
學院網址:http://www.csit.edu.cn/
材料接收地址:江蘇省太倉市科教新城健雄路1號蘇州健雄職業技術學院學生處
聯系人:徐老師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由蘇州健雄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蘇州健雄職業技術學院
2021年3月4日
此招生章程已經江蘇省教育廳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