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我區2021年高等職業院校單獨考試招生和高等職業院校對口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辦〔2021〕1號)的有關規定,現結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實際,特制定本簡章。
第二條 學院全稱:廣西現代職業技術學院;學院代碼:13522;學院地址:廣西河池市金城西路2號。
第三條 學院性質: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四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五條 單獨考試招生原則: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六條 單獨考試招生簡稱:單招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學院成立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貫徹落實教育部及自治區教育廳、招生考試院的有關單獨考試招生政策,研究制定我院單獨考試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方案,領導、組織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實施,協調處理單獨考試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確保招生錄取工作順利進行。單獨考試招生領導小組下設招生協調辦公室、宣傳組、測試工作組、督查組、財務組、網絡中心及保衛等。
第八條 學院招生處是學院組織和實施單獨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執行國家和學院制定的單獨考試招生政策、規定,做好單獨考試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協調處理單獨考試招生過程中的具體事宜。
第三章 招生專業及計劃
第九條 學院所有招生專業,原則上在廣西范圍內均實施單獨考試招生,具體單獨考試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以當年自治區教育廳、招生考試院公布的為準。
第四章 報讀考試
第十條 報考條件:已參加我區2021年普通高考報名且符合2021年普通高考報名文件中規定的高職單招報名條件的考生。
第十一條 考試:報讀我院2021年單獨考試招生的考生必須參加我院所在的2021年廣西公辦高職高專院校招生聯盟統一組織的聯合測試。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學院的單獨考試招生錄取工作在自治區招生考試院的組織、監督下進行,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
第十三條 錄取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四條 報讀我院單獨考試招生的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自治區招生考試院的要求,填報我院志愿。
第十五條 錄取原則
1.沒有參加我院所在的2021年廣西公辦高職高專院校招生聯盟統一組織的聯合測試或者聯合測試的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為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2.根據自治區考試院的投檔,我院按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錄取,具體錄取辦法如下:
(1)高職單招考生分數排序規則為:聯合測試總成績(文化素質成績+附加分)—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 語文科學考成績 —數學科學考成績 — 外語科學考成績。即根據聯合測試總成績(文化素質成績+附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如聯合測試總成績(文化素質成績+附加分)相同,則比較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成績高者排在前面;依次類推。
(2)我院根據考生專業志愿,按考生分數排序規則,優先錄取考生第一專業,第一專業錄滿的,按第二專業錄取,依次類推,至計劃錄滿為止。若考生所填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考生填了“服從專業調劑”,則可調劑至其他未錄滿專業;若考生填了“不服從專業調劑”,則按退檔處理。
3.每輪投檔后,我院將根據專業計劃缺額情況和考生志愿,在確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進行專業計劃調整,以盡量滿足考生專業志愿。
第十六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身體條件的要求,按(桂教考試〔2020〕6號)《自治區教育廳 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關于做好我區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錄取名單公示
錄取名單經廣西招生考試院審核通過后,由我院在網站上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的信息保留至當年年底。
第十八條 發放錄取通知書
我院在公示10個工作日后,對公示無異議的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由我院寄至考生高考報名時填寫的通信地址,請考生及時查詢。
第十九條 單獨考試招生錄取的新生,須按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憑錄取通知書到廣西現代職業技術學院報到入學。
第二十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將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符合高校招生體檢要求、確實不適合本專業學習的新生,學院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 未按規定時間報到也未向學院請假的新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學院不予注冊學籍。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二條 學院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收費政策,按物價部門核定標準收費。學生入學時必須按學校規定的繳費方式、時間繳納費用。學院主要收取學費、住宿費以及代收教材費。具體收費標準以錄取通知書、入學指南告知為準。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三條 為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獎、助、貸、勤”的資助政策體系。收到錄取通知書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在當地縣(市)教育局資助辦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
第二十四條 學生按規定學完所有課程經考試合格后,頒發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廣西現代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學院招生咨詢電話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78-2112388,0778-2109169(兼傳真);
咨詢QQ:469431290 535836536 308928366 3609376871
學院網址:http://www.gxxd.net.cn;
電子信箱:hczyxy@163.com;
學院地址:廣西河池市金城西路2號;
郵政編碼:54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