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有關決策部署,根據國家有關部門關于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指導意見和工作要求,進一步完善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制度,促進教育公平,實現學生成長、國家選才、社會公平的有機統一,我省對高考加分政策進行調整。省教育廳、省委統戰部、省委政法委、省民宗委、省公安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退役軍人廳、省政府臺辦等八部門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起草了《貴州省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按照法定程序開展了征求意見、聽證、合法性審查、評估等工作,《實施辦法》經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后,近日向社會公開發布。
針對全國性加分項目方面,《實施辦法》指出,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及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考生加20分,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考生加10分,上述項目加分分值與2019年加分政策規定分值保持一致。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含臺灣戶籍考生)加分分值由10分調整為5分,少數民族考生加分按“逐步減少加分分值、精準確定加分區域、分階段分步實施”原則進行了調整。
《實施辦法》規定,新劃分的少數民族考生加分區域分為三類:一類區域包括貴陽市云巖區、南明區、花溪區、烏當區、白云區、觀山湖區,遵義市紅花崗區、匯川區,安順市西秀區;二類區域包括貴陽市清鎮市、修文縣、息烽縣、開陽縣,遵義市赤水市、播州區、仁懷市、綏陽縣、桐梓縣、習水縣、湄潭縣、鳳岡縣、余慶縣、正安縣,六盤水市鐘山區、水城區、六枝特區、盤州市,安順市平壩區、普定縣,黔東南州凱里市,黔南州都勻市,黔西南州興義市,貴安新區,畢節市、銅仁市所轄非民族自治縣;三類區域包括黔東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所轄除凱里市、都勻市、興義市外的其他縣(市),民族自治縣。
《實施辦法》明確,少數民族考生符合“三統一”條件的,加分分值分區域分階段逐步降低:2022-2023年,一類區域加5分、二類區域加10分、三類區域加15分;2024-2025年,一類區域不加分、二類區域加5分、三類區域加10分;2026年起,一、二類區域均不加分,三類區域保留5分加分。
針對地方性加分項目,逐步降低分值并逐步取消。農村人口的獨生子女戶女孩考生和二女結扎戶考生加分項目,從2022年起,該項目加分分值由10分降低為5分,2016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的,不再享受該項目加分照顧;獲得省級“見義勇為英雄”或者“見義勇為模范”稱號的人員或其子女考生加分分值由原來的10分逐步降低,2022-2023年參加高考的加5分,2024年以后取消加分;獲得市州、縣級“見義勇為模范”或者“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稱號的人員或其子女考生加分由原來的5分逐步降低,2022-2023年參加高考的加2分,2024年以后取消該項目加分。
《實施辦法》還明確規定,考生本人須對所申報的高考加分資格真實性負責,凡是以弄虛作假等手段獲取加分資格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等法律法規嚴肅處理,違規事實記入考生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
同時,為確保《實施辦法》順利實施,省教育廳商有關部門就實施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一些問題進行了明晰。
針對由政府統一組織實施跨縣區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的少數民族考生加分問題,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完成后,對擺脫貧困的縣,從脫貧之日起設立5年過渡期,做到扶上馬送一程”和《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實施意見》“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完成后,對擺脫貧困的縣,從脫貧之日起設立5年過渡期,嚴格落實‘四個不摘’要求……落實好教育、醫療、住房、飲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的要求,對由政府統一組織實施跨縣區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的少數民族考生加分按照以下原則執行:一是若考生原戶籍所在地與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所在地屬于同一類加分區域,按照《實施辦法》規定執行。二是若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與考生原戶籍所在地屬于不同類加分區域,且該類考生在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所在縣區或原戶籍所在縣區學校就讀,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加分;若該類考生未在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所在縣區或原戶籍所在縣區學校就讀,按照《實施辦法》規定執行。三是執行時間。該類考生自原戶籍所在縣區脫貧摘帽之日起五年內(含五年)報名參加高考,執行上述照顧政策。
省教育廳還就《實施辦法》中貴安新區的具體范圍進行明確界定,貴安新區是指《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貴安新區管理體制方案>的通知》(黔黨發〔2013〕4號)明確的直管區管轄范圍,即貴陽市花溪區湖潮鄉、黨武鄉,貴陽市清鎮市紅楓湖鎮平寨村、蘆貓塘村、中一村、中八村、蘭安村、池菇村、中八居委會,安順市平壩區的馬場鎮、高峰鎮。
此次貴州省高考加分改革政策自2022年高考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