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考試
第七條 考試時間:2021年4月11日上午9:00—11:00文化考試、面試,14:30—17:00專項測試。
第八條 考試內容:
1、文化考試:
(1)普通高中畢業生免文化考試,考試成績使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
(2)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免文化考試,考試成績使用生源學校畢業考試成績。
(3)具有實踐經歷的人員直接參加面試和專業測試。
2、面試內容:主要考核語言表達、反應能力、職業素養、現場回答等(1-3分鐘);由考官與考生視頻,線上出題、答題并打分。
3、專項測試內容:跳繩(1分鐘)、仰臥起坐(1分鐘)(二選一)。考生錄制視頻發送至指定微信群,由專業教師進行打分。
第九條 考評方法:
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組組織專業測試考評組,按照招生方案制定的考試方法進行專業素質測試。學院紀檢部門實施全程監督。
第五章 錄取
第十條 錄取體制
在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執行“學院負責、招辦監督”的高校招生錄取體制。
第十一條 錄取原則
根據考生專業志愿填報情況、專業招生計劃數,以考試成績為依據,遵循公平競爭、公開選拔、公開透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二條 生源不足時,單獨招生未完成的計劃調整到高考統招計劃招生。
第十三條 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學院不予錄取。
第十四條 2021年考試結束后一個月內,學院單獨招生辦公室負責將審定后的擬入選考生名單在學院網址招生專欄(http://www.sxptc.com)公布,公示結束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十五條 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咨詢電話:0351-7981503
咨詢地點:山西體育職業學院學生處
網絡查詢:http://www.sxptc.com
第六章 監督
第十六條 單獨招生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是深化高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所有參加招生考試的工作人員都要認真學習招生政策、規定,嚴格遵守招生考試紀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創造一個讓社會、考生放心的選拔環境,確保單獨招生工作順利完成。參與單獨招生工作人員的違規處理,遵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單獨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由學院紀檢部門參與、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省招生考試中心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八條 考生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如有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單獨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單獨招生報名資格;已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院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家庭戶籍所在地。
第十九條 其它違規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申訴電話:0351-7981078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一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學生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準予畢業,由山西體育職業學院頒發普通高等教育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十二條 獎助學金
國家獎學金獲得者,獎勵每人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獲得者,獎勵每人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每人每年3000元/年。
第二十三條 助學貸款
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或就學地助學貸款。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2021年山西體育職業學院普通高職單獨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經山西體育職業學院單獨招生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山西體育職業學院學生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