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職成函〔2021〕1號)要求,咸寧職業技術學院決定組織實施2021年高職單獨招生工作。為確保學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好考試招生工作秩序,嚴格多樣化人才選拔標準,根據教育部和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咸寧職業技術學院院2021年高職單獨招生工作。
第二條 咸寧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單獨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咸寧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單獨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咸寧職業技術學院
學校國標代碼:13265
第五條 學校地址:湖北省咸寧市咸寧大道118號
郵政編碼:437100
第六條 學校性質:公辦
學校類型: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第七條 招生層次: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層次
第八條 咸寧職業技術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學校主要領導為組長,學校分管校領導任副組長,職能部門和有招生專業的二級學院負責人為成員。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學校單招工作,研究招生政策,確定招生專業和計劃,擬定實施方案,決定單招的重大事宜。
第九條 咸寧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是組織和實施高職招生工作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咸寧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 咸寧職業技術學院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對高職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2021年學校設置高職單獨招生專業5個,總計劃600人,具體分專業計劃等情況詳見下表。
學校嚴格執行省教育廳批準的總計劃,不超計劃錄取。學校可根據報考人數,對分專業計劃在省教育廳批準的總計劃內進行調整。
第四章 報名條件與方式
第十二條 報名條件及志愿填報工作執行《湖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職成函〔2021〕1號)有關要求。
第十三條 4月28日,所有志愿填報我校并通過審核的考生到我校招辦繳費并領取準考證。已經取得中級(含中級)以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考生,將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交學校招辦審核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