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凡符合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第十二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學校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市、自治區)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進行錄取。
第十四條 學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政策。
第十五條 學校按照理工類、文史類、藝術類分類錄取,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自治區)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六條 學校將根據各省(市、自治區)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從志愿)錄取。
第十七條 對各省(市、自治區)普通類進檔考生采取“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錄取原則,按照投檔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考生投檔分相同,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對各省(市、自治區)藝術類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分=專業總分+文化總分)。綜合分相同的考生按文化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分數仍相同,以語文、數學兩門分數之和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各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課程。
第十九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規定的時間內對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五章 其 他
第二十條 學費按照江蘇省物價部門核定標準收取,具體為:文科類專業4700元/學年、工科類專業5300元/學年、藝術類專業6800元/學年。(蘇價費(2014)136號)
第二十一條 學生公寓住宿費為:800-1500元/學年。(蘇價費〔2002〕369號、蘇財綜〔2002〕162號)
第二十二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應征入伍服兵役學費補償與學費減免等國家資助項目,設有校級獎學金、臨時困難補助、學費緩減免等校內獎助項目,以及社會各界在學校設立的各類資助項目。學校對家庭困難學生開通綠色通道、幫助申請助學貸款、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優先推薦就業。
第二十三條
學校地址:江蘇省南通市江通路48號
郵政編碼:226011
咨詢電話:0513-85679269 85679277
電子信箱:jssyzsjyc@jsbc.edu.cn
監督電話:0513-85679216
監督郵箱:jssyjjjc@163.com
招生網址:http://zsc.jsbc.edu.cn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如有與國家或各省(市、自治區)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或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招生政策為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江蘇商貿職業學院招生與就創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