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運城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關高考招生錄取工作的政策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運城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條 學校全稱:運城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學校代碼:14093
辦學類型:高等專科學校
辦學層次:專科
辦學形式:全日制
辦學性質:公辦
錄取通知書簽發人:彭剛 職務:黨委書記
學校地址:山西省運城市鹽湖區裴相路855號
學校網址:http://www.sxycys.com
郵 箱:ycyzzsb@163.com
郵政編碼:044000
聯系電話:0359-2550615、2550613、2550719(傳真)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運城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組。領導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條 運城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辦公室設在教務處,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和錄取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 運城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設立招生工作監督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校監察室,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辦法
第七條 運城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核準的招生計劃總數,并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八條 招生計劃分配總體思路
積極響應教育部、省教育廳關于推進高職教育發展的政策規定,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落實學校“以學前教育為主的教學型、應用型高校”辦學定位,穩定招生規模,聚焦內涵發展。
第九條 招生計劃分配原則
堅持適應社會發展和經濟發展的原則,積極擴大區域經濟建設、社會發展急需和就業前景看好的專業的招生計劃,適當調減或停止社會需求不足、畢業生就業困難的專業的招生計劃。堅持“按需求定發展,以條件定規模”的原則,根據社會需求和學校現有的辦學資源(專業布局、教學條件、師資等),確定專業招生規模。
第十條 招生計劃分配辦法
(一)按照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合理分配普通高考分專業、分省招生計劃。對口招生計劃按照上級文件執行。
(二)招生計劃編制程序:1、由招生辦按上一年度招生規模和錄取報到情況擬定招生計劃;2、各教學系(部)提出修改建議;3、招生辦根據原則和辦法審核、平衡、溝通;4、上報學校相關會議研究并最終審核;5、上報省教育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