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學校招生工作陽光工程制度化建設,保證招生工作正常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以及山西省有關要求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大同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普通高考專科、對口升學專科及五年一貫制和“3+2”專科的招生工作。
第三條 大同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大同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第五條 學校代碼:14627
第六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八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第九條 辦學形式:全日制
第十條 錄取通知書簽發人:校長 裴忠澤
第十一條 學校地址:
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區同泉路1081號 郵編:037049
網 址:http://www.sxdtgz.com
電 話:0352-2186878 18735207007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 學校成立由主管校長、招生部門負責人及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組和監督組,負責全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三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條 招生工作在校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