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白城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辦學類型: 公辦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層次:專科
第四條 學校地址: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區棉紡路27號。
第二章 收費標準
第五條
護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
臨床醫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
藥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5500元;
醫學影像技術專業學費標為每生每年5500元;
口腔醫學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5500元;
口腔醫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
醫學美容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5500元;
醫學檢驗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5500元;
眼視光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5500元;
康復治療技術專業學費標為每生每年6000元;
助產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4300元;
放射治療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5500元;
藥品經營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5500元;
中藥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5500元;
中醫養生保健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5500元;
針灸推拿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
中醫康復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
老年保健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
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
現代家政服務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
醫學營養專業學費待定。
視覺訓練與康復專業學費待定;
眼視光儀器技術專業學費待定。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專科畢業生由白城醫學高等專科學校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畢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