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以及《江蘇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意見》,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全日制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招生工作。
學校成立以黨委書記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有關招生工作政策,執行學校黨委和行政有關招生工作的決議,研究制定學校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有關實施細則,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和招生監審組。
2021年我校面向江蘇等二十四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學前教育等三十八個專業普通專科學生,招生計劃數以各省考試院公布為準。
第二章 學校基本情況
第三條 學校名稱: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學校代碼:11939(國標);1330(江蘇省)
校址:連云港市海州區圣湖路28號 郵政編碼:222006
學校前身創建于1914年的江蘇省立第八師范,曾是“海贛沭灌”地區的最高學府、教師搖籃。1990年被國家教委表彰為“為基礎教育培養合格師資,方向明確,成績顯著”的全國優秀師范院校。學校占地1000余畝,全日制在校生907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