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為了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開展招生工作,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社會了解學校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學校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 學校概況
(1)學校名稱:浙江醫藥高等專科學校
(2)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3)辦學層次:專科
(4)學校代碼:部委碼11956、浙江省招生代碼0034
(5)學校地址:學校現有奉化校區和鄞州校區,奉化校區位于浙江省寧波市奉化區四明路666號,郵編315500;鄞州校區位于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鄞縣大道東段888號,郵政編碼315100。各專業就讀校區詳見各省(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招生計劃表。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四條 學校設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條 教務處是學校具體負責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 學校紀檢部門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同時接受各省級教育考試院(或招生辦)和社會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學校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專業設置和社會需求,制定2021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并依據教育部核準下達的具體招生專業、招生人數通過各種方式向社會公布。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請參閱各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編印的考生填報志愿手冊,學校也通過網站、招生簡章等多種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根據生源情況需要進行招生計劃調整時,由學校向各省(市、自治區)計劃主管部門及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第四章 招生專業層次及收費標準
第九條 2021年招生專業層次專科,招生專業(含方向)為:藥學、藥品質量與安全(藥品質量檢測)、藥物制劑技術、生物制藥技術、化學制藥技術、化妝品技術、化妝品經營與管理、化妝品質量與安全、制藥設備應用技術、中藥學、中藥制藥、藥品質量與安全(藥事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藥品經營與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健康產品)、保健食品質量與管理、食品智能加工技術、食品質量與安全、食品貯運與營銷、食品檢驗檢測技術、醫用材料與應用、醫療器械維護與管理(檢驗與注冊)、醫療器械經營與服務、醫用電子儀器技術等24個專業(含方向)。
第十條 學費、住宿費收取執行政府制訂標準。學費6000~7590元/生/年;住宿費標準四人間住宿費1600元/生/年,六人間(含5人間)住宿費1200元/生/年;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各省(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招生計劃表,以及學校發放的《2021級新生入學須知》。如政府對當年度學費、住宿費標準進行調整,以政府規定的標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