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規劃綱要和教育部、福建省委省政府有關推進高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文件精神,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訂及核定工作的通知》(閩教學〔2021〕6號)文件要求,確保學校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學校全稱、類型、辦學地點
1、學校全稱:福建藝術職業學院
2、辦學性質:公辦
3、辦學類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4、辦學層次:專科
5、學 制:三年
6、學校地址:福建福州市閩侯甘蔗街道學院路8號(閩侯行政服務中心旁)
第二條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主要職責是: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以及主管部門和省級招委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并報送本校年度分省分專業分類別招生計劃;制訂并向社會公布本校招生章程;研究分析本校招生重大事宜。招生辦負責具體執行日常有關招生工作。
第三條 招生專業和計劃
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四條 錄取原則
1、學校按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2、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執行。凡體檢不合格的考生,學校將不予錄取。
3、錄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4、福建省內考生招生錄取規則嚴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廳發布的普通高考招生錄取辦法執行。
5、福建省外考生招生錄取規則嚴格按照考生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門公布的錄取辦法執行。
第五條 學生待遇
普通高考招生選拔錄取的新生屬于國家計劃內統招,錄取的學生享受“國家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和院校的獎、助學待遇等。
第六條 收費標準及退費辦法
根據福建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教育廳閩價費〔2007〕75號、〔2009〕317號、〔2012〕356號以及省發改委閩發改價格函〔2019〕278號、閩發改服價函〔2020〕434號文件規定,學校各專業的收費標準如下:
學 費: 7200元/學年;
住宿費:按不同的宿舍類型繳納,每生每學年550-1300元不等,具體宿舍類型由學校統一安排。
代辦費:教材費、體檢費、軍訓服裝費等代辦費按學年據實結算,多還少補。
退費辦法按閩價費〔2005〕435號文件執行。
第七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按教育部有關規定,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將頒發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大專學歷畢業證書。頒發證書的學校名稱為:福建藝術職業學院。
第八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fjyszyxy.com。
學校官方微信公眾號:福建藝術職業學院招生咨詢。
招生咨詢QQ群號:208751143、300755264或670822007。
招生咨詢電話:0591-38268178、38268198(傳真)。
監督舉報電話:0591-38268026(紀檢監察室)。
第九條 其它
1、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或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2、學校未委托、授權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對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3、本章程由福建藝術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